镇海中学招保送生180人 鄞州两中学"三位一体"各招44人

  镇海中学

  今天,镇海教育局发布了2017年中考招生的保送生政策。由于镇海区内的镇海中学在宁波市乃至浙江省的优异表现,每年都会引发家长的关注。记者通过一些数据,帮助家长进行解读。

  1、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招生政策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保送生(含特长生)录取名额为180人,与去年持平。按照保送生(含特长生)录取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保送生(含特长生)全区推荐名额为225人。

  也就是说,225人将参加全大市统一的保送生考试,最终将有180人提前获得镇海中学的新生“入场券“。

  2017年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

  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由于蛟川书院将有135人参加保送生推荐考试,不出意外,这些同学都将直升镇海中学(当然,历年也有马前失蹄的个案)。

  根据这个分配名单,与去年相比,仁爱中学、中兴中学比去年多了一个推荐考名额,古塘中学、蟹浦中学比去年少了一个推荐考名额。

  这90名学生将争夺余下的45个保送生名额,基本上2:1的录取比例。

  3、去年,镇海中学还跨区域招生27人,其中中心城区不超过6人,其他县(市)区各不超过3人。

  今年跨区招生方案尚未明确。根据去年的政策,镇海中学的跨区招生公告,由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时间是当年5月份。

  4、和去年一样,今年镇海中学拟在镇海区内初三年级学生中招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特长生各若干名。各初中学校若有此方面的特长生,可积极推荐,并与镇海中学联系。

  特长生推荐人数包含在各校分配的保送生(含特长生)招生推荐总名额中。保送生(特长生)需参加保送生测试。特长生录取名额列入镇海中学保送生(含特长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办法按《镇海中学特长生培养与发展实验计划(2017版)》执行,最后确定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鄞州中学

  

  根据甬教基(2017)68号文件,2017年鄞州中学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试、保送生测试(以下简称“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提前录取部分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必须为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荣誉;

  2.学习刻苦努力,文化课成绩优秀,根据各学校实际,成绩名列全年级前2%-5%者;

  3.在小发明、小创造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招生计划

  按鄞州中学2017年招生计划的10%面向招生区域内初中招生,招生人数44人。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3月20日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间,必须通过“宁波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高招生报名网”(网址:SWBM.NBEDU.NET.CN)报名,经学校审核认可的学生,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鄞州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

  2.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A4纸手写)。

  3.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学生均须取得初中就读学校审核盖章同意。

  5.上述书面材料请在3月31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送至鄞州中学招生办,考生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于考试当日按校归还,谢绝个人申领。

  选拔方式

  1、书面评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人数不超“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时间截止到4月7日。

  2、学校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50分钟,测试日期为4月22日上午:9:00—11:30,测试科目:文科综合(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数学、科学),其中文科综合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理科综合分值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保送生测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其中”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内容包括:(1)思想品德(2)平时学业成绩(3)获奖情况(4)个人陈述等四项。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招生学校保送生基准录取分数-20分)录取。

  录取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保送生同批次录取,录取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3月20日—3月25日

  2、资料递交,3月27日——3月31日

  3、考试资格审查:4月1日——4月6日

  4、考试名单确认及准考证下载:4月8日——4月21日

  招生考试联系人:陈忠铨老师

  联系电话:13738431200(661202)

  学校地址:鄞州区下应街道崇实路477号

  学校网址:http://www.yzms.cn

  鄞州高级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探索多元培养录取机制,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7〕号)、《关于做好2017年效实中学等四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鄞州高级中学2017年继续实施人文素养实验项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人文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招生计划

  2017年总计划数为44名。按“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单独编班,按《鄞州高级中学人文素养培养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组织教学。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原则上须具有初中保送生推荐资格,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必须达到2A2P以上,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荣誉;

  2.学习刻苦努力,文化课成绩优秀,全年级名列前茅;

  3.在学科、学术和小发明、小创造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一定成绩。

  报名学生均须取得初中就读学校审核盖章同意。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3月20日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间,通过“宁波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高招生报名网”(网址:SWBM.NBEDU.NET.CN)报名,如实填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报考学校必须为鄞州高级中学。

  2.材料申报

  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的学生,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鄞州高级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可在鄞州高级中学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

  (2)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A4纸手写)。

  (3)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部分材料按次序装订成册或装袋,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获奖证书原件不装订),在3月30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相关材料上交到校课管中心,申请材料不退还,请学生自行留好备份,获奖证书原件在参加三位一体测试时由初中学校到课管中心统一领取。

  选拔方式

  1、书面评审。招生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初中阶段学业成绩、获得的荣誉、竞赛获奖情况、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评定,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校园网上发布,考生可在校园网专项工作“三位一体招生”栏目(有关本次“三位一体招生”信息均在此栏目上发布)查询,时间截止到4月7日。

  2、招生学校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科目为英语、中文写作和数学三门。其中英语学科考查听说读写能力,中文写作考查学生的写作能力,数学学科考查综合运用能力。测试时间150分钟,难度系数不低于0.70。

  3、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保送生测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招生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①思想品德②平时学业成绩③获奖情况(含志愿服务、阳光学子等)④个人陈述等四项,共20分。①项由初中学校评定,②③④项由我校根据初中学校或学生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照标准综合评定。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于4月30日前报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入围学生须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招生学校保送生基准录取分数-20分)录取。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最后报名截止时间到3月25日,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3月30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4月2日-4月6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时间:4月7日,在校园网上专项工作“三位一体招生”栏目中查询;

  4.学校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0日-4月22日,初中学校可以在考试前向我校课管中心领取学生准考证,也可以在到我校考试时领取准考证,但必须由学校集体领取;

  5.学校测试时间:4月22日上午9:00—11:30;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见校园网通知。

  录取办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保送生同批次优先录取。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招生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招生学校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保送生考试中的理科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成绩、历史与社会思品等级,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录取名单在招生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监督机制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为切实做好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秩序和招生质量,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学校有关人文素养培养实验项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长、党总支书记、相关副校长、课管中心、招考中心、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监督委员会,由党总支、工会、教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相关老师组成,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鄞州高级中学 鄞州高级中学课程教学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315194

  联系电话:0574-88185222 88185233

  传真号码:0574-88185223

  学校主页:http://www.nby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