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门负责人谈安全生产

  全力构建中小学安全工作防范体系

  市教育局局长常少明

  安全工作是一所学校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障,不仅关系到学生、老师以及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近年来,市教育局牢固树立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通过各种有力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学校安全形势和周边安全环境持续好转。

  一、加强安全教育。一是开好安全教育课。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全市中小学均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仅2015至2016学年,为中小学生免费配发《公共安全教育》教材7.2万册。二是开展应急演练。各学校以校园应急疏散、防范拥挤踩踏事故、防震避险应急、防溺水救护、防范意外伤害、防火灾避险、防范交通事故等为主题,严格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校一活动”,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一年来,已有97万人次参加,有效提升了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和演练的组织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各学校广泛开展安全文化“五个一”活动(写一封安全主题信、读一本安全法制书、答一份安全应急卷、上一堂安全实践课、开一次安全主题班队会),普遍组织开展专题征文、主题班队会、安全知识竞赛、手抄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构建“预防为先、演练为主”的特色校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二、增强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培训工作。市上每年安排两个县区,重点就学生安全事故防控与处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策略、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与矫正、班级安全管理应对策略等内容,对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人员、校长、班主任等安全责任人进行全员轮岗式培训。二是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各学校组织师生、家长参加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截至6月底,共有129所学校、943名教师、21765名学生、18630名家长参加活动。三是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市上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公开承诺活动,通过在微信、校园网站、师生大会公开承诺等方式,落实学校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营造“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家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部门联动。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牵头单位的优势,邀请各成员单位,深入学校、走近学生,解难题、办实事,为学校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与公安、卫计、食药监、文广、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护校安园”、食品安全进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净网行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专项治理等活动,为校园安全工作撑起保护伞。同时,联合公安、综治部门,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省级平安校园54所,市级平安校园160所。

  四、强化安全保障。一是改善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市上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卫生间、摄像头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有效杜绝因校园设施陈旧破落诱发的安全事故。同时,市教育局为市直学校划拨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增配了摄像头、防割手套、钢叉、警棍等安全设施,大幅提升了学校的物防技防水平。二是实施校方责任保险。2010年起,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1600多所学校、60多万名学生全部参加了校方责任保险,形成学校愿保、学生会保、公司施保、规范理赔的良性工作格局。三是开展专项督查。2011年起,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被列为市级督学责任区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专兼职督学每两个月到县区督查一次,每一个月到市直学校督查一次,督查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台账建立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等,发现问题,当场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挂账销号,做到隐患整改“时间、人员、资金、责任”四落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李华林

  近年来,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紧紧围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这一中心目标,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的制度化、专项整治的常态化和监管执法的刚性化,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通过大力整顿建筑市场,不断强化建筑施工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确保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一是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中央政治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切实将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按照省住建厅推进建筑劳务用工改革工作的要求,要建立建筑工人技能培训考核机制,强化建筑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不断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树立正反面典型,使违法违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升建筑施工领域诚信氛围。建筑行业的广大从业者、工作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积极主动学习和充实安全专业知识,并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能力,努力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是推动责任体系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区)的《2016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全面夯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等五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规定,全面落实“两书一牌”制度,项目开工前,由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负责人签署承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项目竣工后,建立工程质量终身信息档案和永久性标牌,便于信息查询和责任追究。通过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从严查处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四是抓好安全隐患防控。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集中开展好建筑施工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所属辖区内在建工程的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对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九个方面,严把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查关,对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机械进场验收、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专家论证程序。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不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管,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安全隐患不遗漏。

  居安思危 防患未然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建伟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既要在思想意识上夯实警戒防线,更要在防控措施上细抓实做,强化源头治理,防患未然。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新一届党中央始终坚持安全至上理念,多次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作出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李克强总理指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因此我们要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自觉用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的前提。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的原则,我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积极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在领导责任上,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四级网格(一把手,分管领导,分局、科室,大队),有专门的监督科室和支队,形成有管理、有监督,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管理重点上,扎实做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汛前检查等基础工作,突出抓好大型建筑施工场所批后监管和大型户外广告批后监管等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执法工作安全。在管理方法上,注重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及时查处无规划手续、规划手续不全,未按规划许可内容修建(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获批准擅自施工等违法建设行为。加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设置行为,定期排查已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安全隐患,督促设置方(当事人)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实行责任到人、销号管理。加强中心城区非法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坚决查处无手续或有手续未办理备案登记和未按规定行驶、运输等渣土车非法运输行为。建立执法活动、建筑工地查处安全规范,建立执法车辆安全行驶、机关安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夯实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安全意识

  在组织领导上,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在安全教育上,围绕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在作风养成上,加强执法队伍及履职能力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求真务实、善做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为确保安全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总之,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我们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以“如履薄冰、戒慎恐惧”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对待安全生产,确保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为建设幸福榆林而努力奋斗。

  加强特种设备监管 保障安全运行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东林

  近年来,市质监局通过狠抓特种设备隐患整治、安全责任的落实以及动态监管、科技监管等工作,特种设备的事故率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8类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质监部门对纳入目录的特种设备实施监管。目前,全市(除神木、府谷)在控特种设备共有23831台(套),其中,锅炉968台,压力容器15201台,电梯5307台,起重机械1696台,场(厂)内机动车辆616台,大型游乐设施43台。另有各类气瓶12万余只,压力管道16808.6公里。

  全市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态势平稳,但也面临如下问题。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相当多的使用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认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只是设备检验,忽视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义务。有的单位甚至连设备定期检验都未落实。二是“人机矛盾”突出。全市一线的安全监察人员只有42人,除开气瓶和压力管道这两类设备外,人均监管特种设备近500台,监管压力相当大。而特种设备数量仍在逐年快速增长,近年来,每年新增特种设备平均约3000台,其中以电梯增长最为迅速。

  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质监部门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转变监管理念,实现从监管设备向监督企业转变。在监察过程中,将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应履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义务制作成表格下发企业,由企业定期自查并报告监察机构,监察机构根据各方面信息及掌握的情况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核查。以此推动企业自查自纠、自我整改、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科技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电梯远程监控平台。该系统可实现对电梯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记录相关数据,电梯发生故障非正常停梯时能够实时报警,依次自动向预先设定的物业管理、电梯维保人员、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电梯监管人员手机发送故障报警信息,以便及时救援。同时对轿厢内乘客进行语音安抚,防止乘客盲目采取不正确自救措施引发次生伤害。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运用条码技术,推动气瓶的条码信息化管理。对合格气瓶加装条码,实行气瓶制造、检验、充装信息化管理。通过充装前扫描,自动识别并拒绝超期及报废气瓶充装。目前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已完成充装设备改造和管理系统安装,实行了实码扫描充装。三是规范监管流程,实现闭环管理。开发了特种设备监管软件,实现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从受理到发证,安全监察从现场检查、下达文书到隐患登记、隐患消除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四是加大监察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加强充装单位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充装行为,监督充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大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对起重机械密集的钢材市场、建材市场等场所进行排查,对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使用的起重机械加强监管,重点查处起重机械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未按规定申报定期检验及未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车站、宾馆、大型商超、公园、景区在用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设备定检、登记、人员持证情况,重点关注运营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装备和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五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和电梯行业协会,协会的成员单位在小区内积极开展电梯使用安全常识的宣传及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消防安全管理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罗新鹏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消防安全问题愈来愈受到普遍关注。面对城镇化进程中新的风险和挑战,消防部门要从城镇化发展的实际出发,始终把工作基点放在有效防控各类消防安全风险上,坚定不移做党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利益的捍卫者。

  一、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消防责任体系。一是要落实政府主导责任。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制约消防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要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把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完成消防队站、设施、装备建设,为消防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要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督导本系统、本单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定期开展隐患自查、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议事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三是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单位内部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要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熟练掌握逃生技能。要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强化“六加一”措施,确保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能够及时扑救和安全疏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增强防范意识,努力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二、不断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科学编制消防规划。要做好“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今后五年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主要目标,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同时,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新农村建设等消防规划必须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必须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二是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多点建站、到达快速的要求,优化消防站建设布局,特别要在城市建筑密集区就近建站。要加快市政消火栓增建、补建工作,落实责任部门和建设经费,确保消火栓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与市政供水管网同步建设。市政供水企业要落实消火栓维护管理责任,确保完整好用。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建设吸水井等设施,确保关键时刻用得上。三是加快消防装备建设。要按照必配达标装备、补配急需装备、增配高精装备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装备科技含量和配备率。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购置各类消防车辆装备,加快装备设施更新换代,推动消防装备提档升级。同时,要配齐灾害现场所需的消防员防护装备和常规灭火救援装备,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和培训基地建设。

  三、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完善火灾防控体系。一是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建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其它地方也要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真正做到实体化运作。加强政府专职队、志愿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让各级消防组织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二是从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由于先期规划、管理滞后等原因,在一些老城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批发市场等地形成了大量的区域性风险隐患,要抓紧制定整治攻坚计划,确保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取得重大突破。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工程和建筑要依法处理,坚决遏制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要通过打非治违、提高新上化工项目准入门槛和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等措施,促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