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话语】遏制网络“定制证书”还需法律亮剑

  张国栋

  近日,广东高考生曹某花3000元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记者在网络电商平台调查发现,多名商家表示可定制高校录取通知书。不仅如此,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高校学生证,甚至退伍军人证书、残疾人证等都可以定制。(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这些年来,尤其是亮剑“2020”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多地警方结合公安部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部署要求,查处了多起通过网络,制作买卖假证的违法行为,其中,机动车牌照、驾驶证、身份证等伪造行为高发。从现实看,屡禁不止的网络“定制证书”乱象,至今在一些网络电商平台依然存在。

  非法买卖伪造证件证书的生意之所以红火,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有需求。以曹某为例,不论是想满足虚荣心,还是想欺骗亲友,其购买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行为都是非正当性的。相关部门应加强执法,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可判处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对于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依法可判处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制作证书或伪造公章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同时会涉嫌诈骗罪。购买伪造的证书,虽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购买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同样涉嫌犯罪,依法应受到惩处。

  可见,对于网络“定制证书”,法律是很明确的。遏制网络“定制证书”,也就不应止于一般的说教、舆论曝光。其中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有所作为,比如可以通过设敏感词的方式屏蔽涉嫌此类犯罪的商家发布信息,或是发现相关情况,立即关闭涉事店铺。

  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处理相关投诉,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治安处罚的方式“打早打小”。更主要的,还需法律亮剑,无论公安部门还是司法机关,都应守土有责,主动出击,依法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破获和处罚力度,形成足够的震慑,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回应社会舆论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