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培训机构突然关停,退费难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

  原创 丰泽法院 丰泽法苑 收录于合集 #真实案例普法系列 26个

  家长为孩子报的培训班还没上完

  培训机构一纸公告突然宣布关停

  家长为此发愁:

  难道剩下的学费要打水漂了吗?

  面对培训机构关门“跑路”

  如何解决学员退费难、

  维权难等问题?

  近日

  丰泽法院审理了辖区内

  一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培训机构关停 家长遭遇“退费难”

  小张妈为了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为还在上幼儿园的小小张报名了丰泽区某英语培训机构。双方约定,培训机构为小小张提供208个课时的少儿英语培训课程,培训费用一共14710元,折合每课时70.72元。小张妈分三次提前交清了全部的培训费。

  2021年9月29日,在小小张的培训课程还未上完时,小张妈却突然接到了培训机构发出的《告家长书》,称因为国家“双减政策”及“新冠疫情”影响,培训机构无法继续经营,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退费。然而,小张妈在办理退费时却发现,剩下的学费被培训机构以建档费、银行手续费、书本费等各种名目扣减,所剩无几。经多次沟通未果,小张妈只能向法院起诉。

  小张妈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58课时学费合计4101.83元。庭审中,培训机构答辩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课时费为每课时87元,退费时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学费;同时,合同亦约定了培训资料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及已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在退费时应予以扣减;再者,小小张在培训中请假了6课时,该课时也应予以计算在已上课时内。

  法院速审速判 高效维护学员利益

  丰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课时费为每课时87元,但小张妈在向培训机构购买课程时,系基于双方合意一致,以优惠价每课时70.72元进行了购买,应视为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故课时费应为小张妈支付的优惠后的实际价格,即每课时70.72元。其次,小小张所上的培训班为多人上课培训模式,培训机构在培训中已经投入了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小张因为个人原因请假,若不扣减请假的课时,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培训机构的义务。但考虑到小小张请假的课时实际并未接受教育培训服务,且目前培训机构已经关停,亦无法进行补课,结合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按照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最后,培训机构所主张扣减的培训资料费用等项目,因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扣减的前提是小张妈主动提出退费并经过双方协商后才能予以扣减,由于本案的培训合同系培训机构的原因单方解除,不符合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故该费用不应予以扣减。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培训机构应向小张妈退还剩余培训费3889.66元,培训机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如何规避教育培训纠纷风险?

  法官来支招

  近期培训机构受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掀起了一片“关停潮”,此时,家长更应擦亮眼睛、做足功课为孩子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一方面,家长在购买培训课程时,应合理购课,切莫因贪图优惠与便宜,一次性购买过多课程;另一方面,家长应认真审查双方所签订的培训合同,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内容坚决予以说“不”。同时也应注意保存相应凭证,以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出现举证不能等情况。对于培训机构而言,更应以诚为始,立信为本,在经营过程中恪守契约精神,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为教育培训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正面积极的社会作用。

  供稿:东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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