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地公布三年计划 事关幼儿园建设、幼师待遇

  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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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

  关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9月17日至10月1日

  征求意见电话:0315—7232831

  邮箱:lnqyjk@163.com

  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20)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巩固我区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河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唐山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路南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城市化进程,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基本形成优质、均衡、充满活力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

  (一)发展现状

  1.事业发展状况。路南区境内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7所(其中,公办独立园4所,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8所,民办幼儿园25所。城市幼儿园27所(其中,省城市示范园1所,城市一类园4所,城市二类园10所,城市未定类幼儿园12所);农村幼儿园11所(其中,省农村示范园4所,农村一类园2所,农村二类园4所,农村三类园1所)。全区共有在园幼儿654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961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588人,幼儿入园率达99%。

  2.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截止到2017年底,全区各类幼儿园共有教职工929人(在编教师55人),其中园长38人,主任52人,专任教师470人,保育员193人。教师学历合格率99%,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743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80%。

  (1)建立了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合理确定师生比,核定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了教师补充与完善机制。提供经费支持,为公办独立园及小学附设园招聘了部分代课教师,以满足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为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无论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均实行了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各幼儿园招聘的教师、保育员等人员均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完善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制度。重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把幼儿园园长培训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幼儿园园长、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培训,区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幼儿园园长培训,组织两次专任教师及保育员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幼教师资整体素质。

  (3)开展岗位练兵,搭建教师成长平台。一是积极开展园本教研活动,让教师在实际工作中锻炼与提高,让园内浓重的学习教研氛围促进每位教师的成长。二是教育局积极搭建教师成长平台,每学年都组织教师进行玩教具制作比赛、集体教育活动课讲评、教师基本功比赛等展示与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4)注重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一是建立健全科研网络,成立区学前教育研训中心,聘请名师、骨干教师担任指导组成员,定期开展研讨活动,指导全区各园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二是扎实开展科研活动,结合本园实际,围绕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做到“四定四有”(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持人,有实施方案、有活动记录、有研究成果、有总结评价),以行动研究为主,通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听课评课、专题讲座等形式,让每一个教师在课题研究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

  3.经费投入增长情况。近三年累计投入2856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其中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24万元,为二幼、博艺、郑家庄、老谢庄、刘唐保、小太阳、金色明天幼儿园添置了多媒体、大型户外玩具、科学探究材料等设备设施,改善了办园条件。

  (二)面临的问题

  1.公办独立园数量少,公办、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均衡。按河北省要求,城市市区和县城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万人设置1所幼儿园,每三万人口至少建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路南区按人口27万计算,应建有9所公办独立园。我区仅有公办独立园4所,城市1所、农村3所,在历年国家、省、市督导评估中都对我区公办幼儿园少提出了意见,应加大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

  2.部分幼儿园人员配备不足,公办园在编教师少。目前,公办独立园基本上是一半在编教师,一半代课教师。小学附设园基本为代课教师,因工资低,教师队伍很不稳定,达不到两教一保。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不断提升路南区学前三年教育水平。在办园规模、师资水平、设备设施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区域内适龄幼儿数量及分布状况,结合城镇化进程加快、两孩政策实施等因素,科学编制学前教育总体规划布局,加强规划统筹。加快唐山市第三幼儿园使用,以缓解本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

  2.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园建设。根据唐山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12所,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85%。

  3.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 95%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按规定配置幼儿园教师、保健医、保育员、营养员等,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资格证。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整合教育资源,确保幼儿园布局达到省规定标准

  1.确保公建配套资源。新开发小区要按照人口和用地规模配置建设规范化的标准幼儿园,并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满足区域内居民子女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

  2.合理调整区域资源。结合全区建设改造规划,通过改建扩建、园所置换、资源拆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在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和园所数量上基本达到均衡。

  (二)配置标准的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办园现代化水平

  1.加强食堂建设。按照食品卫生和安全的标准,建设标准的幼儿园食堂。严格常规管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幼儿生活条件,提高幼儿在园生活质量。

  2.配置活动设施。根据河北省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要求,以及河北省统编幼儿课程的需求,增加对教具、学具、玩具和活动区材料的配置,创设与儿童年龄特点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活泼的发展。

  3.改善活动场所。利用寒暑假,结合基建维修,对幼儿园室内外活动场所进行整体规划,尽量增加活动面积和“软地”面积,为开展户外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魄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

  1.提高学历水平。通过提高入职门槛和加强职后培训等措施,使95%的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0%为本科学历。

  2.完善培养机制。继续实施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机制,建立培养对象成长档案,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探索保教人员培养方式:一是采取省示范园骨干教师到普通园挂职和普通园的保教人员到示范园见习、实习的方式;二是通过选派省示范园的保健医、营养员参加脱产中期专业培训后,对其他园所相关人员进行二次培训的方式;三是完善园本研修制度,开展全员职后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3.加强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幼儿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置标准,加强专业培养,提高后勤人员持证上岗率。

  (四)以科研促教研,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以园本教研推进课程改革。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积极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教学活动,促进幼儿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在全区开展“百题研究”工程,做到园园有课题,人人参与课题研究。

  2.发挥信息优势。建立我区学前教育微信群,发挥网络信息优势,促进幼儿园之间、幼儿园与家庭、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互动,扩大信息渠道,交流实践经验,不断促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3.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省示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完善省示范园对其他幼儿园的带教机制,推动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机制

  1.完善领导体制。区政府承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责任,建立路南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区长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卫计局、规划分局、人社局、财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统筹学前教育工作,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2.加强行业管理。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定期研究学前教育工作,组织《行动计划》的实施。

  (二)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统筹管理。区政府将本计划的目标要求,纳入路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采取具体措施,优化幼儿园的布局结构,满足学前儿童入园的需求。

  2.开展专项督导。制定《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标准,建立专项督导制度,每年对各相关部门和托幼机构的工作目标作专项考核;根据阶段要求,对涉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工待遇和教育质量等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实现。

  (三)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以及依法多渠道筹措经费,逐步提高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幼儿园设备设施的配置水平。

  (四)师资保障机制

  1.严格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需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持证上岗。现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2.认真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规范聘用教职工的用工制度,合理确定聘用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按劳动保障相关条款办理社会保险,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五)评估机制保障

  1.加强评估指导。组建专业指导队伍,加强对幼儿园目标的评估和专项工作的指导。国办幼儿园每年进行两次常规目标的评估和一次发展性目标的评估。

  2.完善年检制度。建立民办幼儿园管理机制,加强指导和专项检查,管理和引导民办园健康发展。严格实施年检制度,促进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