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托班藏身居民楼其中不乏“黑户”业主投诉午托班扰民,连续一个月未解决

      □记者董楠吴俊池

      本报讯“楼上天天不消停,中午没法午睡,晚上到11点左右才能安静,这样的家都有些不想回了。”近日,涧西区洛铜34号院马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他们楼上有一家午托班,十几名孩子太闹,楼上脚步声、拖拉东西的声音不断,“学校一放学,家里就跟打仗一样。”据马女士介绍,她的丈夫已经连续1个月向教育、工商、物业等部门反映过,问题依然存在。

      在洛铜34号院,马女士口中所说的那家午托班负责人阴女士对记者说,“我是退休高级教师,现在学校又将我返聘担任班主任,学生们都是冲着我的电影先生名声来报名的。”当记者询问该午托班是否有手续时,对方坦言“别说我们没有在工商部门办证,几乎全市的午托班都没有。”针对她的说法,记者连续走访四家午托班,均称“大部分都没有工商发的营业执照。”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健康证时,阴女士坦言:“我们现在都没有健康证,但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到医院抽血验一下就行了。”

      在该小区的另一午托班内记者注意到,在一个三室两厅的房子里,客厅摆满了餐桌和凳子,20多个孩子们正端坐在桌子前,准备吃午饭。记者走到孩子们的“宿舍”内看到,在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摆了5张上下铺的床位,连阳台上都放了一张,除了仅容一人通过的窄小通道,房间内再没有其他空间。

      记者采访期间,看到一队队被老师带到小区内的孩子们,一进小区便互相嬉闹着往午托班的方向走。对于马女士反映的午托扰民的情况,午托班负责人阴女士说:“楼下反映我们的学生太吵,我们也经常教育孩子不要太吵,而且也在地板上铺了塑料垫,目前我们也正在寻找其他房子,如果找到合适的,会考虑搬走,也希望楼下马女士能理解。”

      针对马女士反映的情况,洛铜34号院物业中心主任说,入住前,我们已经跟业主签订协议,其中也规定不能在小区里办午托班,可有些业主并不理会,“我们只是服务单位,并没有执法权,对于强行办午托班的,我们也只能在中间进行协调。”

      对于在校老师是否能在校外开设培训班?如果发现将会如何处理呢?为此,记者咨询了洛阳市教育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午托班只能负责孩子的午饭和休息问题,如果开设辅导功课、培优补差等项目,那就是辅导班了。教育局有明确规定,明令禁止在校老师校外开设辅导班,一经发现,将向该老师所在学校通报,由学校对该老师进行处理。

      记者电话联系洛阳市工商局涧西分局注册科一工作人员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午托班营业执照需要经过教育部门审批后我们才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