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社保升级结束后办事热点解答大汇总

  武汉社保新系统已经于2022年2月14日上线,武汉人社为大家带来了武汉社保升级结束后办事热点解答大汇总,一起来了解。

  1、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的,须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核定单后,再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2、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申报如何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申报业务办理方式如下:

  (一)线上办理:可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办理。

  (二)线下办理:可前往协作银行(目前有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申报与变更手续。

  3、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业务如何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方式如下:

  (一)线上办理:手机端“鄂汇办”手机APP、“武汉人社”支付宝小程序、?“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电脑端“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二)线下办理:前往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4、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的能补缴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停机暂未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进行补办)

  5、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批扣方式有何变化?

  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开始,每月批扣一次。灵活就业参保人需于每月20日前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本制度年度内累计至本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额的将会扣费失败,在下个批扣期合并计算并发起批扣。批扣期内,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缴纳。(若查询批扣失败的,可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再进行缴纳)。

  6、社保上线“省集中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缴费,也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任意时间缴纳当前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可在当前社保年度6月30日前缴费。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7、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如何避免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

  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每月月底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开具《应缴认定单》,并在开具《应缴认定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则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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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上线新系统后,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计算的截止时间如何确定?

  上线新系统后,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计算的截止时间为该笔社保欠费通过新系统开具《应缴认定单》的当天(含)。开具《应缴认定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相关社保欠费,超过10个工作日《应缴认定单》作废,需要通过新系统再次开具。再次开具时,社保欠费加征的滞纳金将以再次开具《应缴认定单》的当天(含)重新计算。

  9、上线新系统后,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封顶吗?

  上线新系统后,社保欠费所加征的滞纳金按社保欠费金额1倍封顶。

  

  10、参保单位存在原社保欠费的,上线新系统后需要加征滞纳金,如何才能避免加征滞纳金?

  如果参保单位在2022年4月1日前通过新系统开具原社保欠费《应缴认定单》,并在开具《应缴认定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原社保欠费,将不加征滞纳金。

  11、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原社保欠费将加征滞纳金,是不是真的?何时开始征收滞纳金?

  是的,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原社保欠费将统一从2022年4月1日(含)起加征滞纳金。

  12、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每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哪些变化?

  我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后,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行自主申报,即:用人单位每月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并在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逾期未缴纳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13、上线新系统后,单位网上办事有时间限制吗?

  我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实行“全月办理”,即:经办服务大厅渠道实行全月所有工作日办理,网上办理渠道实行全月全日办理。

  14、单位经办人信息采集怎么办理?

  各参保单位在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之前,需前往参保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完成单位经办人(或法人)信息的采集工作,采集内容包括: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或法人)姓名、单位经办人(或法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经办人(或法人)手机号码。

  15、社保上线“省集中系统”后,单位在哪里办理网申业务?

  我市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保业务需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百度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特色服务”栏目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未注册需自行在政务网注册)。登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后,会自动跳转至“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首页后,选择参保所属地,再选择“社保网上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系统首页,弹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单位经办人前期若填报了《单位信息采集表》,可用“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码登录)。若选择“电子社保证明”可进入社保证明开具模块(无需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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