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高考”蚌埠学院

  #蚌埠学院#

  蚌埠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高等教育始于1978年,2007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蚌埠教育学院、蚌埠高等专科学校、蚌埠职工大学三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2011年8月,学校管理体制由“省市共建、市管为主”,上划为“省市共建、省管为主”;2014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 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高等教育新理念,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入选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第二批示范建设院校,与企业共建中交协物流产业学院、丰原生物工程产业学院、博智深学人工智能学院、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8项。2016年以来获批省级一流品牌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3个、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项目8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

  学校坚持协同创新,致力服务社会,与蚌埠市人民政府、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共建安徽省硅基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并列入省政府与中科院全面创新合作项目,建有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安徽省硅基新材料工程实验室、硅基新材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另有蚌埠市重点智库(淮河文化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5个市级科研平台,校地、校企共建4个省级科研平台。2016年以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20项;获批专利授权163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2项。

  一、招生专业

  二、报名办法

  1.高考平台报名: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6〕32号),对口招生的考生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平台其中的中职毕业生升学招生考试系统报名。

  2.对口招生专业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校大学生服务中心),报名时需提供高考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欢迎考生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3.准考证领取:考生到我校大学生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6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考试以教育部颁发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

  文化课满分300分,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各占100分,实行合卷一次考试。

  除学前教育外,各专业理论课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并计入总分,专业理论课考试内容如下:

  四、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合格线:学校设立相关合格线,未达到要求的合格线考生不能录取。

  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合格线为120分。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理论课合格线均为12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90分。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考试与技能测试,语言类合格线为90分,音乐、舞蹈、美术各科合格线均为60分。

  3.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通过考试和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仍相同时,学前教育专业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则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于8月初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总分加10分,获得三等奖的总分加8分;获得市赛一等奖的,总分加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蚌埠学院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9—10日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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