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起我省三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12月21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工作出行,经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石家庄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另据记者获悉,当日,廊坊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根据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道路交通实际,为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12月22日起,廊坊全市范围内暂停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与北京市同步一致。

  12月21日,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通告,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沧州全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