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路之远近”的“之”,究竟是句中结构助词还是取消句子独立性

  作为《桃花源诗》的序言,《桃花源记》脍炙人口,文学影响力远超桃源诗,五柳先生借武陵渔人的行踪为线索,展示了自己对于理想世界无剥削无压迫无战乱的向往,含蓄表达了作者对于现实世界的不满,学习中,我们会对文中的文言虚词作用产生歧义,多年来,此文“忘路之远近”句中“之”的用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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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语文教学参考书和大多数资料中,把“忘路之远近”中的“之”解释为“的”,整句就翻译成“忘记了路的远近”,可是在之前多省市的中考题中,此句出现类似考查,大多引起争议,有很多人认为这个句子中的“之”实为取消句子独立性之用。

  我们先来理解“取消句子独立性”,这是古代汉语中一种特有的语法现象,助词“之”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把本来可以独立成句的话变得语义未了。教学中,我常用一个现代汉语的例句来讲解此种用法:“我爱中国”句,主语“我”,谓语“爱”和宾语“中国”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表意清楚。如果在主语“我”和谓语“爱”之间嵌入一个“之”,使这个句子变成“我之爱中国”,句子的完成性就遭到破坏,变得意犹未尽,就需要再做一个句子交代“爱”的缘由,如可以说成“我之爱中国,因为她是一个拥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母亲”,这个句式相当于“之所以……是因为”,按照这个思路就能理解古汉语中的取独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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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之”字作为句中结构助词“的”,在语法中一般作为定语标志,用在定语之后,也就是说,“的”字前面的词语用来修饰、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说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样,“的”前面的定语与后面的中心语是修饰关系,初中文言句子中这种用法很常见,如“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固国不以山溪之险”的“之”。

  而在《桃花源记》课文中,“忘路之远近”的“之”,作为结构助词使用并不准确,“远近”作为明显的偏义复合词,是偏重于“远”的词义,而“路远近”作为主谓短语,译成现代汉语,可以理解为“路多远”,而“之”这个虚词,嵌在主语“路”和谓语“远近”之间,符合古汉语语法的“取消句子独立性”判定,证据可以翻译为“忘记了路有多远”,而非“忘记了路的远近”(译成“远近”并没有把偏义复合词准确翻译为“远”,这是个翻译上的失误),和后文的“忽逢桃花林”构成因果关系。

  图片选自网络取消句子独立性在初中段的文言文学习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刘禹锡《陋室铭》文“无丝竹之乱耳”、周敦颐《爱莲说》文“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庄子《逍遥游》文“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邹忌讽齐王纳谏》文“吾妻之美我者”等句子,因为在主谓之间插入“之”,使这个句子在形式上词组化,句意上不完整,需要依赖上下文才能完善,即引导读者关注此句前文或是后文,引起注意。所以说,“忘路之远近”句中的“之”取消了句子的独立性分析才是正确的。#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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