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补课也被查处!我辅导自家娃算违规吗?

  从“双减”制度落地至今,关于校外培训的事已发生了多例闹剧。

  安徽一教师别墅补习被抓、踹门查补课、家长补习完在举报补课老师等,虽然政策一直在强调禁止课外培训,但校外培训的事情好像一直屡禁不止,每隔几日就会传出校外培训的新闻。

  

  这些个情况也让家长们反思,是不是该走一对一补课呢?安全性高,学习效率还高。

  当家长们满心欢喜的打算时,一对一补课已经出事了!

  一对一补课也违规!

  8月8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一篇检查成果,《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其中共通报了6家被查处的机构,还有一个是个人一对一在咖啡馆补课被查处,查处原因是“没有办学许可证”。

  

  这理由,乍看之看有道理,在细细品一下,又好像没有全无道理。

  没有办学许可证当然是没有办学的,但一对一补课需要办学许可证吗?

  又不是教培机构那样大规模进行教学,个人辅导要这个证干嘛,教资需不需要都没有明确要求吧。

  官方给出了答复:一对一补课也需要补课!首先,收了学生的补课钱,再者,教了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内容,最后,有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办学行为。

  不管是一对一,还是一对N,又或是大规模的办学,都属于办学行为,是办学行为,那就需要“办学许可证”。

  听完官方的解释,Snowy豁然开朗,想请一对一补课的家长们可以打消这个念头了。

  但我们也可以从官方给出的答复中看到一个信号,满足办学行为需要以下几点:

  收费

  教义务教育阶段的内容

  有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

  不收费算办学行为吗?

  在“双减”制度下的现在,教培机构纷纷转型,或开辟新的方向。

  Snowy整理了一份教培机构的现状,数据来源于网络。

  

  教培机构的学科教育基本没了,有几家在朝着素质教育发展,还有几家放弃教育行业,直接转型了。

  当教培机构不在从事学科类教育,那有补课需求的家长们该找谁呢?

  自然又落到了一些个体身上,像这个在咖啡厅一对剧情片一补课的就是个体。

  咖啡厅一对一补课被查处是因为没有“办学许可证”,那是不是有了“办学许可证”就可以一对一补习了呢?

  Snowy觉得,按官方答复是没有问题,但这“办学许可证”能不能办下来是一个问题。

  在“双减”政策前,取得“办学许可证”需要合格的师资、达到要求的场地以及软硬件内容,教学和教学内容不得超纲等规定。

  能符合这些规定的,一般都是学校、教培机构等,至于个人,能提供符合要求场地的能有多少?

  在“双减”政策后,想取得“办学许可证”又有什么规定呢?

  

  没说,也不重要,因为“双减”政策中有一条:今后各地不再颁发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许可证。

  结合以上几点,教培机构和个体进行义务教育学科类补习就算凉了,都是违规的,已经查处了这么多例,还敢顶风作案的怕不是“亡命之徒”。

  昨天有一位家长私聊Snowy,他问:北京一对一辅导也被查处了,那父母辅导小孩呢?

  Snowy想借这个家长的问题,抛出更多的问题。

  家长给小孩补课算违规吗?

  在2019年的时候曾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一个家长举报了教师给自己孩子补课,教育局的回答是:该夫妻在假期辅导自家孩子的功课,并不属于补课。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出:家长给自己小孩辅导不算补课。

  而且按照官方的答复来看,不收费就不算办学行为,就不需要“办学许可证”,家长自然不会收自家孩子的钱。

  那我们衍生拓展一下:

  几个家长交换自家孩子补习,不收费。

  孩子亲戚帮孩子补习,不收费。

  老师给学生补习,不收费。

  我朋友给我孩子补习,不收费。

  陌生人给我孩子补习,但不收费。

  不收费的情况下,还算办学行为吗?

  还是同等情况下,依旧不收费,但收礼了,享受一定的服务了,又或是通过境外的方式付钱呢?

  没有直接收钱的情况,这些是不是办学行为呢?

  

  家长们想想觉得Snowy的这几个方式是否算办学行为呢?

  如果不算办学行为,当查处机构查到头上的时候,我们该如何辩解,才能让他们证明呢?

  Snowy觉得,国家目前的行为说到底就是不允许在校外有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这种补习就是我们俗称的“鸡血”教育,但事实上确实一种内卷,大家都补等于没补,只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而且也会给学生增加压力。

  目前形势已有所缓解,从你补我也补转变为你补我就举报。

  不得不说,内卷已在消亡,反内卷成为大势所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