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高校,你了解多少?

  10月28日,教育部公布对关于教育部设立民办教育司的建议的答复,称将统筹考虑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及部机关机构编制资源现状,进一步深入研究。

  

  民办高校定义和类型

  民办高校是指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A. 民有民办(纯民办)

  B. 民办公助(政府划拨土地)

  C. 独立学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合作办学)

  D. 中外或者境外合作办学

  E. 其他(民办公助独立学院或公办民营等)

  

  民办高校的五种办学模式

  民办高校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等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对私立高校进行了全面改造。1952年院系调整后,到1953年,全国高等学校全部由国家举办。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民办高校在我国才重新复苏,建国后的第一所民办高校是1978年10月创办的一个文化补习班——湖南中山进修大学。据1999年的统计数据,20年间,湖南中山进修大学向社会输送了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5979人,各类短期培训及高考复习班学员51772人,共计57750人[1]。

  1982年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际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但在实践过程中仍视民办教育是资本主义和非社会主义的东西,并将其作为“国家办学的补充”,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态度也基本上是限制的,最早办民办高等教育的是一些老干部和老教授[2]。

  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时提出不再争论“社”姓和“资”姓的问题,强调“发展就是硬道理”。国家也出台了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1997年第一部专门规范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出台,重生“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引导”的十六字方针。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民办高等学校的地位,这期间民办高等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布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高等教育格局。

  进入21世纪后,民办教育的作用更加凸显。2003年第一部民办教育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其中将民办高校的使命提高到了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并明确“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此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民办教育配套的法规与政策:《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2003)、《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3)、《实施条例》(2004)、《关于启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5)、《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2007)、《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以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进一步夯实,法制体系趋于完善[3]。

  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

  根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05年的调查,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中仅有10%是出于非营利性、公益性目的办学的,剩下90%是要营利与回报的。这与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相悖(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教育法》修正案已删除)[4]。为解决这一冲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分类管理。

  2013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下发了包括《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内的四部教育法律修订通知,公开在社会上征求意见。2017年9月1日,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民办教育进入分类管理时代。此后,《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7)、《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2017)、《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8)、《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等法规政策的出台,初步形成了民办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框架,民办教育进入2.0时代,开始向纵深发展。

  民办高校发展现状

  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截至2019年6月15日,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其中民办高校768所(含中外合作办学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包括民办本科高校443所和民办专科高校325所。

  全国各地中,广东和江苏两个教育大省的民办高校数量最多,分别有54所和52所。其他地区中,西藏自治区还未有民办高等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有民办本科高校,但还未有民办专科院校。

  

  全国各地民办高校数量分布情况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民办普通高校占全部高校总数的28.57%,全国有15个地区的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海南、福建和重庆居于前三,占比分别是45%、41.11%和40%。

  

  全国各地民办高校占普通高校的比例分布情况

  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数据显示,民办高校在校生人数占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人数的比例呈增长趋势,2017年超过30%。这是民办高校办学规模和影响力增强的有利证据,也是社会呼吁教育部成立民办教育司的重要原因。

  

  2010-2017年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人数变化趋势

  参考文献:

  [1] 廖经池,梁士洁.湖南中山进修大学二十年[J].中国高等教育,1999(7):25-27.

  [2] 潘懋元.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问题的报告[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7,9(6):1-3.

  [3] 刘永林.改革开放40年我国民办教育法治发展:回顾与展望[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9,19(5):7-13.

  [4] 劳凯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教育学报》2016 年第 20165 期 第 3-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