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98(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深圳路与妙道山路交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安徽省胸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环评单位: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76628平方米,项目立项阶段总建筑面积221800平方米,可研设计阶段建筑面积25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3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630平方米,配套建设床位1480张。本次环评按照设计阶段建设规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施工企业要在开工前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落实物料堆场、储煤场防风抑尘措施。安装渣土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另外,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文件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要求。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洗涤排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排水,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硅酸盐、油类等。施工现场将设一座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拌料、施工区洒水等,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有150人,用水量按100L/人·d(根据《给排水设计手册》)测算,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为12t/d。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一日三餐自行解决,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经临时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肥西县中派污水处理厂。
3.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鉴于施工场地的开放性质及施工机械自身特点,不易进行噪声防治,只能从声源上控制和靠距离、绿化等自然衰减,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控制主要措施有:
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低耗能的先进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地区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场地应采用屏障围护,减弱噪声对外辐射,同时应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严格执行施工计划,按城市交通管制规定和规定路线进出,并设专人负责指挥场地内运输和接入,在项目施工出入口前后应设置标示牌,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经过敏感地段必须限速、禁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在保证施工质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
4.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整个工程固废最大产量约为3467.4t,可以重复使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弃用建筑垃圾向市容管理部门申请,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各类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处置全过程必须遵守《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本项目在场地内西侧设置弃土场一座,占地面积2500m2,弃土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工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主要设置挡土墙、排水工程。弃土分类收集,其中表土用于绿化带的回填,永久弃方运至市容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袋装,集中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应注意采取相应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所涉及的水土流失防治设施应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应根据当地雨量季节分布特征和旱季风日分布规律,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或大风干热天气施工。项目在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努力减少地貌和植被破坏,尽量缩小土壤裸露面积。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所有水池均加盖板密封,用地下抽排风系统将自由逸散的气体收集起来,送至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除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预测,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
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抽风机收集并入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措施一并处理,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热水锅炉及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中SO2、颗粒物排放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同时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排放要求。应急状态下,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本项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PM10、SO2、NOX、NH3和H2S贡献浓度在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规定“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拟建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以污水处理站边界向外扩1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密集人员密集型环境保护目标。防护距离内主要为市政道路,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布局基本合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包括医护、管理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病房、门诊产生的废水、以及医院检验、分析产生的化验废水。院区设感染病区,需单独收集预处理,收集后经预消毒处理,化验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处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以上废水经预处理后再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与其他医疗废水混合处理,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塔补水及纯水制备系统浓水、消毒排污水经污水处理站消毒处理后经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肥西县中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3.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表明,医院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风机的进、出口均应安装消声器、水泵设置减震基座、配电房等设置设备采取建筑隔声,空调外机加装减震和隔声罩,并尽量采购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医院应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要求杀毒灭菌:在调节池的污泥可加入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泥控制标准(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
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材、废UV灯管,采用袋装包装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统一委托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纯水制备产生废渗透膜、废活性炭、餐厨垃圾均分类收集统一交由专业厂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项目拟在院区西南侧建设医疗废物和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8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有空调控制温度,安装紫外灯进行消毒,医疗废物的堆放不超过24小时,每天采取喷洒84消毒液对地面和墙体等进行消毒处理。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为进一步减少事故的发生,减缓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潜在威胁,建设单位应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并从管理等方面对以下几方面予以重视: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强化在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加强巡回检查,减少医疗废物泄漏对环境的污染、建立事故的监测报警系统、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建设单位除一方面要落实已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述所列各项风险减缓措施,另一方面,建设单位还应对发生各类风险事故后采取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项目辐射部分环境影响分析
1.建设规模和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涉及1台192Ir后装机(内置1枚192Ir放射源,填装活度为3.7×1011Bq)、2台10MV医用电子加速器、5台DSA装置、1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2台Ⅲ类射线装置、8枚V类放射源,核技术利用类型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V类放射源;使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主要环境问题
加速器、DSA等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主要通过漏射、散射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是X射线,污染途径为外照射。
放射性核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表面污染、含放射性的废水和含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在贮存与处置过程中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则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由于放射性核素的丢失与被盗,对公众产生的不必要的照射。
3.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水平
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控制区内部各房间外以及控制区边界外剂量率均低于2.5μSv/h,满足本次评价提出的核医学工作场所控制区内部和边界小于2.5μSv/h的控制值。说明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主要房间、屏蔽体和防护门、防护窗的屏蔽设计能够满足要求。手套箱外表面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低于2.5μSv/h,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标准限值要求。手套箱及全自动分装仪外表面5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也能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SPECT/CT机房和PET/CT机房拟采取的屏蔽防护措施均能够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
4.人员年有效剂量
4.1辐射工作人员:在参加核医学全部放射诊疗活动的情况下所致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最大年有效剂量值对护士约为6.147mSv/a,对技师约为17.972mSv/a(其中摆位过程受照剂量16.485mSv/a,扫描过程受照剂量1.487mSv/a),本项目核医学科拟配备20名符合医疗要求的辐射工作人员,其中医生7名、护士7名、技师6名(2名负责操作射线装置进行扫描,4名负责患者摆位),职业人员分组轮流开展工作,取药、注射等操作每次由1名护士操作,摆位和扫描各由1名技师操作,则单名护士年有效剂量为6.147/7≈0.879mSv/a,单名技师(负责操作射线装置进行扫描)年有效剂量为1.487/2≈0.744mSv/a,单名技师(负责患者摆位)年有效剂量为16.485/4≈4.122mSv/a,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控制限值20mSv以及本项目确定的年剂量约束限值5mSv。
4.2公众成员: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控制区边界外的公众成员受到的年附加剂量最大为0.084mSv/a,符合HJ1188-2021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1mSv/a的要求。此外,核医学科是个相对封闭的区域,故一般公众成员不会到达控制区,公众成员不会受到额外的辐射。
5.密封放射源68Ge辐射防护评价
本项目共配备8枚68Ge校准源,均放置于诊断区储源间铅罐内,属于Ⅴ放射源。该放射源购买时即有包装,并有随厂的铅罐(10mmPb)屏蔽,用时安装于设备内,设备自带防护,由厂家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使用校准源进行设备校准,本项目职业人员不参与校准源使用。医院应加强管理,查验厂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使用人员考核证书等资质证明,核医学工作场所应设立密封源账目,领存登记,状态检查,定期清点,钥匙管理等防护措施,符合《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4-2006)的要求。
使用一定年限后因活度减低而产生报废或退役的废旧校准源,医院拟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回收,并负责运输,不在医院内暂存。任何情况下,废放射源不得私自处置。
6.放射性废水影响分析
核医学工作场所一层放射性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注射99mTc、18F患者的排泄物(包括呕吐物)及冲洗水。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本项目99mTc患者每天就诊人数为30人,每周开展5天;18F患者每天就诊人数为30人,每周开展5天;则核医学工作场所一层每周废水产生量为3.66m3。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本项目131I甲亢患者每天就诊人数为10人,每周开展5天,131I甲癌患者每周就诊人数最多4人;则核医学工作场所二层每周废水产生量为6.26m3。
根据医院提供的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设计图纸,收集核医学工作场所一层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的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设置有2个衰变池,各衰变池有效容积均为192m3,正常情况下为并联运行。则单池充满时间约为192÷3.66≈52.5周,放射性废水停留衰变时间为52.5周(按照最后进入衰变池废水的停留衰变时间保守估算,约368天),99mTc、18F半衰期均小于24h,暂存衰变时间满足HJ1188-2021第7.3.3.1款a)“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24小时的放射性废液暂存时间超过30天后可直接解控排放”的要求,可直接解控排放。
根据医院提供的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设计图纸,收集核医学工作场所二层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的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设置有3个衰变池,各衰变池有效容积均为134m3,正常情况下为并联运行。则单池充满时间约为134÷6.26≈21周,放射性废水停留衰变时间为42周(按照最后进入衰变池废水的停留衰变时间保守估算,约294天),131I半衰期大于24h,暂存衰变时间满足HJ1188-2021第7.3.3.1款b)“所含核素半衰期大于24小时的放射性废液暂存时间超过10倍最长半衰期(含碘-131核素的暂存超过180天)”的要求。
7.放射性固废影响分析
核医学工作场所一层SPECT放射诊断区每周产生7.5kg含99mTc的放射性固体废物,PET放射诊断区每周产生7.5kg含18F的放射性固废,产生的放射性固废放置于污存间250L的衰变箱内暂存衰变,该衰变箱固废容纳量不低于125kg,满时固废暂存时间为58.3天;以上核素半衰期均小于24小时,暂存时间满足HJ1188-2021第7.2.3.1款a)“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24小时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30天”的要求。
SPECT放射诊断区每周产生0.25kg含89Sr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的放射性固废放置于放废库80L的衰变箱内暂存衰变,该衰变箱固废容纳量不低于40kg,衰变箱满时固废暂存时间为1120天,满足HJ1188-2021第7.2.3.1款b)“所含核素半衰期大于24小时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核素最长半衰期的10倍”的要求。
二层核医学场所每周产生5.3kg含131I的放射性固废,产生的放射性固废放置于放废库300L的衰变箱内暂存衰变,该衰变箱固废容纳量不低于150kg,暂存时间为198天,第7.2.3.1款c)“含碘-131核素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180天”的要求。
医院须在处理放射性固废前对固废表面的辐射剂量率和β表面污染检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后方可按照一般医疗废物处置。
8.放射性废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核医学场所控制区内主要房间设置专门的排气管道,手套箱、全自动分装仪及肺通气灌注室均设置独立的排气管道,通风系统出口均设置活性炭高效过滤装置(饱和后更换,吸附效率90%),排风口均位于住院楼楼顶上方,高于楼顶最高位置。排放口不邻近周围高层建筑,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为了减少放射性废气的产生,医院应加强管理,医护人员应熟练操作规程,减少核素撒漏等事故工况。所有放射性药物均密闭保存,盛放在专用容器中。核素分装过程均在手套箱或全自动分装仪中进行,不得在外部敞开盛放核素的容器。
9. 后装机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9.1后装治疗机机房屏蔽效果分析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的要求,在后装治疗机机房墙体、防护门、顶部(取绿化区上方)外30cm处设定关注点。从保守角度出发,在后装治疗机机房设计尺寸及厚度基础上,假定在后装治疗机内192Ir放射源最大装源活度运行并针对关注点最不利的情况下进行预测计算。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预计后装治疗机每天最大治疗10人次,每周工作5天,每年工作50周,每人次最长照射时间为6min,则每周治疗时间为5h。经计算,后装治疗机运行过程中,机房屏蔽墙和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当量率均能够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中相关要求。
9.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剂量估算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预计后装治疗机每天最大治疗10人次,每周工作5天,每年工作50周,每人次平均照射时间为6min,则每周治疗时间为5h、年治疗时间为250h。每人次最长摆位时间为4min,则年累计进行摆位等操作时间最长为166.67h。
经计算,后装机房周围关注点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83mSv/a,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24mSv/a,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关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1mSv/a)。
10. 加速器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10.1场所辐射水平
根据《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的要求,在2号医用电子加速器机房外设定关注点。从保守角度出发,在2号医用电子加速器机房设计尺寸及厚度基础上,假定在加速器最大功率运行并针对关注点最不利的情况下进行预测计算(分别预测10MV条件和6MV的FFF模式条件)。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预计放疗科每周工作5天,每年工作50周,单台医用电子加速器每周开展放射治疗的最大工作量为1500Gy,其中常规放射治疗150Gy,调强放射治疗1350Gy,调强因子为5;结合常规治疗模式下、医用电子加速器等中心处最高吸收剂量率为6Gy/min,则两台医用电子加速器在常规治疗模式下周治疗时间0.42h,在调强模式下周照射时间18.75h,每周照射时间总计为19.17h。经计算,本项目拟建2座直线加速器机房四周屏蔽墙、顶棚、防护门的防护设计能够满足拟购直线加速器(6MV)的辐射防护要求,均能够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中关注点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的要求。
10.2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剂量估算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预计放疗科每周工作5天,每年工作50周,单台医用电子加速器每周开展放射治疗的最大工作量为1500Gy,其中常规放射治疗150Gy,调强放射治疗1350Gy。调强因子为5;结合常规治疗模式下、医用电子加速器等中心处最高吸收剂量率为6Gy/min,则单台医用电子加速器有用线束周照射时间4.17h,年照射时间约为208.5h;散射辐射年照射时间与有用线束相同,即208.5h;泄漏辐射周照射时间19.17h,年照射时间约为958.5h。
经计算,加速器机房周围关注点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2.75×10-6mSv/a、叠加后装治疗机所致辐射影响后为0.835mSv/a;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为1.52×10-2mSv/a,同时运行对防护门外叠加辐射影响不可忽略,本次按照2倍考虑,则公众人员受照剂量为6.72×10-3mSv/a,均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关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1mSv/a)。
11. DSA机房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拟建5座 DSA机房,配置5台DSA,拟购DSA其管电压不超过150kV、最大管电流不超过1000mA;本项目拟建DSA机房四周墙体、顶板、底板及防护门窗等拟采取防护措施均不低于2mm铅当量,屏蔽防护措施能够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该项目DSA投运后,机房外辐射剂量率能够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
根据院方提供的数据,据医院预测每位介入医生每年最多300台手术,平均每台手术曝光时间约为15分钟。参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20)规定,介入手术透视区工作人员位置空气比释动能率最大限值为400μGy/h,以此值对手术医生所受年有效剂量进行保守估算,该项目介入医生在做手术时使用防护厚度不小于0.5mmPb的个人防护用品,经估算,手术医生所受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3.28mSv,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医院提出的10mSv/a 剂量管理限值要求。
根据医院预计,本项目每间DSA机房每年约开展600例手术,单次手术平均累计出束时间为15min,公众居留因子保守取1进行估算,可知机房外公众年有效剂量约为0.021mSv,控制室其他辐射工作人员年附加剂量为0.021mSv/a。故周围公众及机房外其他辐射工作人员年受照剂量能够满足GB18871-2002中对公众受照剂量限值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目标管理值要求。
部门意见:1.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查意见的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