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爆炸事故原因查明:害死学生的是导师的失职
2月13日,北京市应急局公布北京交通大学“12·26”事故调查报告。至此,这场造成3名学生死亡的校园惨剧,在近两个月的调查之后,终于真相大白。此前,各方针对这起事件的一系列质疑与猜测,至此尘埃落定,水落石出。
经调查,这起事故被明确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学生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这一调查结果,意味着之前媒体报道的“实验室内存储镁粉”一事属实。在调查结果出炉之前,很多人根本不敢相信,一所正规的实验室,其负责人怎么可能犯下如此低级而危险的错误,然而,调查结论却将残酷的真相不容回避地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令人无话可说。
最终,事故调查组认定,北京交通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为此,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决定,对学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包括遇难者导师(即“项目负责人”)在内,两名直接责任人被警方追究刑事责任,12名领导遭受问责,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可谓不严厉。如此惨烈的一场事故,竟然完全是人为过错导致的结果,本身就已经十分恶劣,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者,竟然是本该对这些学生的前途与未来负责的导师,无疑更加令人愤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为人师者,理应如师如父,对学生除了传授知识之外,还要有深切的关怀;而在大学育人体系里,研究生导师扮演的角色,也需要对学生的人格成长与综合发展负责。学生选择导师,代表他对这名导师托付了自己的信任,同时也托付了自己未来数年的学习生活。为此,对学生在研究、实验过程中的生命安全负责,是导师最基本的责任。
然而,有一些导师,表面上对学生或许没差到哪去,但在内心深处,却对学生的安全漠不关心,以至于为了取得研究成果,无视实验室中的安全规范,放任学生暴露在高危环境当中。在北京交大的这起事故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导师李德生,便是这一类人的代表。
从安全规范的角度上看,将单质镁粉堆放在实验室里,完全是常识性的错误,事故发生前也曾有学生反映过这一问题。但是,李德生却并未因此采取什么措施。如果这场事故因为侥幸没有发生,社会大众根本就不会知道,曾经有一间实验室里隐藏着如此致命的死亡陷阱。这种完全背离师德的做法,必须得到最严厉的谴责,而在悲剧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法律也绝不会对其轻饶。
大多数老师都是好的,大多数学生也不会遭遇这样的厄运,但是,一所学校里,只要有一个不称职的导师还在为了自己的利益置学生的安危于不顾,如此令人心痛的悲剧就依然可能重演。今天,面对这起责任事故的调查结果,我们不仅要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警惕,也要加强对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警惕。这两个问题,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对这场悲剧负有同等的责任。我们对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掉以轻心。
撰文/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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