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有转移支付机制?为什么招商引资“挖”不来完整产业?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文 | 郑渝川

  新出版的《中国区域经济学》一书,比较好地简要介绍了区域经济学理论发展,梳理叙述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尤其是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十八大以后的新发展阶段所谋划构建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情况,围绕区域创新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绿色发展、区域开放发展、区域共享发展五大主干,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长江经济带以及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的一体化发展。

  谈及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演变,不得不说的是,“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这两大典型的流域性战略布局,不仅将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更为紧密地连接了起来,而且更重要的是将中国东部与中西部的连接、南方与北方的协同纳入到“一带一路”大的格局之中,使得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能够真正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促成各类发展要素基于市场逻辑与价值规律更为合理、科学地进行布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近几十年里,产业、人口、资源加速向着特大城市、大城市集聚,并因此形成城市群,强化了部分中心城市及城市群的竞争力和发展优势,但也因此导致了北方部分地区以及中西部部分资源枯竭城市,难以吸引发展资源,城市发展空间加速萎缩,与先发地区的发展差距显著扩大。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经过艰辛努力全面消除了贫困人口,但上述地区与先发地区的发展差距也表明其巩固脱贫成果、走向更高发展层次和更好发展水平面临困难。这也是为什么决策层和国家主管部委近年来致力于推动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纾解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功能,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并强调要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带动作用。

  这本书以问题导向的理论研究,精华部分就在于前面谈到的五大主干。也就是区域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及其具体的思路、方法。书作者显现了对相关学科理论研究成果的较强整合能力,比较好地进行了梳理加工。

  比如,在谈及区域创新发展时,提出了区域创新链这一机制——区域创新链就是要打通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实际运用、产业化与市场化等环节,使之构成链式结构,各部分、各环节相对对立但又有客观联系。区域创新链不仅如书作者所说,“揭示了知识、技术在整个过程中的流动、转化和增值效应”,在笔者看来,更反映出知识、技术对应的要素的地理分布。而这才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部分形成了高水平分工并不断演进创新的加工产业的奥秘所在。

  很显然,这种创新链并不能通过中西部某一个地方,哪怕是中西部的超大城市、中心城市通过“挖”去的(“挖”企业或者“挖”项目、人才),而必须本着区域优化发展、城市群中各个城市密切合作的原则补齐必要的基础短板,加速培育、孵化本地的科技创新体系与产业链,才可能最终形成属于自己的区域创新链。

  又如,在谈到区域协调发展中,书作者提出了对应的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区际利益补偿机制等八大机制。这些机制在国内各大区域发展的会议、地方文件中也被高频度地提及。必须意识到的是,除了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合作中体现出较强的区域战略统筹行政意志,以及分解到相应省市职能部门、基层地方的政策,很多区域的合作都缺乏类似的强有力的战略统筹机制,相关的城市、地区的发展战略、五年规划、中长期规划与区域合作签署的文件的相符度并不高。这也表明其缺乏书中所说的“区域战略统筹机制要求加强战略层面的顶层设计,建立……领导推进体系、政策配套体系和监察督查体系”,也就是一定要有超脱于区域各组成地方的地方利益的参与者扮演监督者、推进者、考核者,并且推动相关的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

  共享发展是中国式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也决定了区域发展必须注重共享发展。《中国区域经济学》书中介绍了相关的财政转移机制、城乡统筹机制、共同富裕机制、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财政转移机制包括地方间横向转移支付,以及中央对地方的纵向转移支付,后者旨在生态补偿,社会救助与兜底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最终也将创建一个有益于东中西部、南方与北方的共同的稳定市场与社会,因而并不存在后发地区占了先发地区“便宜”的说法。而地方之间的横向转移作为制度,在国际上也相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