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黔西南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禁止跨区域招生

  4月2日,黔西南州教育局发布《黔西南州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还有哪些重点?一起来解读一下吧!

  1.今年招生如何统筹?

  《方案》规定,全州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州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的规定,义务教育入学在州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州教育局全面统筹,各县(市、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有哪些基本原则?

  《方案》明确,坚持阳光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和阳光入学制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免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禁止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3.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

  《方案》结合上述规定,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4.怎样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方案》规定,要“强化政策落实,保障特殊群体”。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坚持“两为主”原则,加快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按照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由属地统筹到其他学校入学。跨行政区域的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统筹保障范围,原则上在户籍地具备监护条件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入学,户籍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按照“两为主”原则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置。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并严格控制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