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法治观念教育存在的现实困境有哪些?

  公民法治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培养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的法治观念,对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可或缺。

  因此,加强新时代法治观教育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新时代的大学生肩负着建设法治国家的光荣使命。

  从大学生群体角度看,大学生整体对依法治国以及法治建设表示认同,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态度是积极的,具备基本的法治理念并且在逐步深化。

  总体而言,高校法治观教育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大学生个体的法治观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了多年的法治观教育实践工作,我国高校法治观教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许多优秀的理论成果,在实践中配合和推动了国家的法治建设工作。

  

  而在现实的高校法治观教育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法治观教育的定位不准确

  在高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法治观教育的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有的教师倾向于“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而有的教师则认为“应对学生进行相对专业的法治教育”。

  在教师的教学过程中,一是往往陷入以案例为主导的讲授,变成普法模式;二是容易讲成法学课程,以专业法学的讲授法方法进行授课,教学内容比较知识化、概念化。

  这两种做法都属于法治观教育的定位不准确。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在高校实施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以“教材篇幅大小、多少”衡量法治教育的地位。

  

  要把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追求提升大学生法治素质的教育目标,所以目前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定位不准确是我国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一个现存问题。

  法治观教学内容优化不够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教学内容也在逐步地发展、演化。教材之中有关法治观教育的部分相对而言篇幅较少,对满足新时代法治观教育需求还稍显不足。

  其一教材是“静态的”或者说“死的”,需要教育者将其“活化”,教育者对教材的“活化”不够。

  表现在没有完全将教材潜在的内容挖掘出来,尤其是蕴含在教材中的相关思想挖掘不足。

  其二,教材的大多数内容都是抽象的,以结论的方式呈现。

  

  作为部分教育者没有把教材所呈现的内容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结合,教学就会出现机械的、直观的反映教学过程,导致学生无法真正接受教学内容。

  由此看来,对大学生法治观的教材内容进行优化,即挖掘、重组、改造是必要的。

  所以解决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内容不完善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国法治观教育内容,是法治观教育工作中的重点之一。

  法治观教育方法针对性不足

  法治观教育方法是现实大学生法治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影响着教学效率和质量,关系到教育教学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法治观教育方法针对性有待于加强。

  所谓的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实效性指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的目的性,而实效性原则是对法治教育追求切实效果的基本要求。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效果好(反映在学生法治素养上)、效应高(反映在教育质量效果上)和效益高(反映在对社会作用的后果上)。

  如理论灌输法是普遍使用的方式,也是教育的基本方法。

  法治观教育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究其主要原因:

  一是教育者对灌输法理解的不深刻,“灌输”体现的是这种法治观教育方法的本质特征,而不是“具体形式”。

  二是不能有的放矢,针对性不足;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再如法治观教育中常用的案例分析法,部分教师就案例而着重讲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及承担后果责任,对价值引领不够,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够。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法治应成为一种价值,成为一种信念。

  

  在实现教育教学中,由于人自身需要的丰富多彩,加之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大学生们的思想往往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需要形成教育方法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性效果。

  大学生自身法治意识薄弱

  第一,大学生法律认知不足。

  学者孙秀香、武泽楠在调查中显示“46%的大学生表示法律只约束人的不良行为,只针对违法犯罪那一类人,只要不违法犯罪,法律与自己就没有关系”。

  学者李冠霖、刘淼在调查中,大多数学生认识到了树立法治观的重要性,但是也体现了法治意识薄弱的一面。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凤志针对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进行法治观的相关调查。

  

  在调查中显示,“对社会主义法治观的关注度在84%以上,对内容了解程度较低分别是37%、38%、44%、53%。”

  相关调查显示大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不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

  第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存在困境。“法律信仰观念主要是信仰主体对法律所持的观点、看法和态度。”

  第三,西南交通大学张晶、柳翠针对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三所院校,进行了法律意识的调查。

  调查显示,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54%的学生选择法律帮助,接近36%的学生“自认倒霉”或者其他手段。

  近些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依然时有发生,而且主要犯罪行为已经由原来的冲动型犯罪变为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经济型犯罪。

  

  在校园内和社会上都造成了不良影响,此类现象也反映了当前大学生法治观念不足的现实。

  二、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存在问题的成因

  对法治观教育重视不足

  从时间线性发展的纵向维度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法治观教育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横向同高校其他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相比,法治观教育依然没能获得足够的重视。

  第一,课程设置上相关内容较少。

  高校法治观教育是依然以思政课程中的内容为主体,大部分仅仅停留在理论讲解层面。

  第二,对法治观教育的投入不足。

  法治观教育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一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够立体、全方位覆盖到所有受教育者的状态,想要达到这种理想状态需要高校投入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

  

  如建立相应的教师队伍以满足教学需求、给予足够的资金以支持各种实践活动的展开等。

  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院校显然对于法治观教育的投入有限,不足以满足新时代的教育需求。

  第三,大学生自身对于法治观教育重视不足。

  在前文中提到了大学生法治观薄弱的基本问题,自身对法治观重视不足也是部分大学法治观薄弱的根本原因,就业导向的学校教育和就业形势的压力。

  导致轻视专业以外的教育的现象在大学生群里中普遍存在,实用主义等观念也会导致对法律使用以外的法治观教育内容的忽视。

  加强大学生自身对于法治观教育的重视同样十分重要。

  法治观教育方法缺乏创新

  各式各样的信息媒介带来的海量信息充实了新时代青年的头脑,增加了他们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思维敏锐、视野开阔是新时代大学生的主要特点。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法治观教育也应该改变以往单一理论教育灌输的教育模式,解决法治观教育的方法缺乏创新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又能动地反过来指导实践,由此循环往复”,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在教育方面同样如此,在重视理论教育的同时也应重视实践教育。

  课堂讲授、法治讲座、案例讲解等方法,应该继续在缺乏相关教育方式的高等院校继续加以推广,并在已经开设相关教育的高等院校继续保持。

  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应该继续逐步探索体验式育人方式,丰富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的内容,设置更多能够吸引年轻人的创新形式。

  

  比如加入更多的互动元素,让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能参与其中,具体方式可以为出演法治栏目话剧、作为模拟法庭等,使教育的主体和客体。

  即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能更好更直观地感受法治观实践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法治观教育,为教师探索新途径方法提供舞台。

  因此,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实践探索中,应当继续丰富和创新法治观教育的手段方法,这也是改变法治观教育现存问题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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