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这两起事故,都是闯红灯惹的祸
红灯停,绿灯行
不闯红灯,不抢黄灯
车辆经过路口路段需减速
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出行规则
下班路上、红绿灯路口
再着急回家也要看清信号灯
遵守交通规则...
事故案例一
无视信号灯,结果被撞得稀碎……
忻州市七一路与紫檀街路口。一辆微型电动四轮车(无牌照)由北向南行经路口时“任性”闯红灯通行,结果与由东向西通行的一辆轿车发生猛烈碰撞,车头部分被撞得稀碎,现场一片狼藉。
从监控画面看到,违法肇事车辆相邻的左侧直行车道已有车辆停驶,在等待信号灯变绿后通行,而电动车驾驶人却仗着“我车无牌,你奈我何”的“特权”心理,竟然未踩刹车,径直冲过路口,结果下一秒惨了……
交警提示: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红灯停,绿灯行!别再把“赶时间”当作交通违法的理由,分秒之争,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
事故案例二
路口抢红灯 瞬间被撞飞
忻州市建设路与和平街路口。一位骑着二轮电动车的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直行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左转的红色轿车相撞,身体瞬间腾空翻滚摔倒在地。路口监控画面显示,被撞3秒后,直行信号灯变绿。
交警提示:十字路口路况复杂,切勿拿生命儿戏。闯红灯,侥幸的是抢了几秒时间,不幸的话就是落得终生的后悔。
在交叉路口
一定提前降低行驶速度
注意观察,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这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因为闯红灯、未减速行驶
引发的交通事故非常多
现在
你还觉得抢几秒钟无所谓吗?
上面这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
不可逆转的后果都在告诉我们
任何人都要尊重生命、敬畏法律
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最后,再来看一起近日发生在安徽宿州的此类事故:
闯红灯、头盔不系带,被撞伤还负全责
近日在安徽宿州,一辆电动自行车行至交叉路口时径直闯红灯,眼看要通过路口,此时右侧驶出一辆黑色越野车。越野车急忙向右打方向避让,但因事出突然,还是发生碰撞。
电动车被撞得散架解体,骑车人则摔落在地并翻滚几圈。监控画面还显示,骑车人戴了头盔,但并未扣紧系带,在撞击时头盔脱落,导致其除身体多处手上外,头部也遭重创,好在无生命危险。
交警调查认定,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越野车采取了合理的避让措施,无责任。(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忻州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作为交通参与者
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不仅仅是为了道路安全畅通
更重要的是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侥幸心理不可取
守规守法才是真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时
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
同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切勿在车流中随意穿行!
素材提供:事故处理大队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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