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会丨综合考核应注重“考”“管”“用”

  □孟令元

  近年来,各地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作为统筹全盘工作的“总抓手”,不断探索完善考核机制,引导基层锚定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实施中,有的地方考核贪“大”求“全”,一定程度存在重点不突出、反馈不及时、应用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综合考核倡树导向、助推发展的效用。综合考核是“风向标”,也是“指挥棒”,出好题、阅好卷、兑现奖惩,才能调动被考核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考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和加速度。

  抓重点、抢主动,当好考核“出题人”。在导向确定上,要充分听取被考核单位意见,年初及早确定考核重点,让被考核单位干有目标、干有方向。在体系设置上,要抓大放小、导向鲜明,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在指标设置上,要摒弃比总量大小、盘子大小的传统模式,加强结构性目标,强化差异化比较,真正让“领跑者有压力,赶超者有动力”。要强化“双向”评估,既由主管单位对被考核单位打分排名,也让主管单位接受被考核单位的评价,真正实现考核工作双向反馈、良性互动。

  严过程、强管控,当好考核“阅卷人”。综合考核不能搞年终“一锤子买卖”,要与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等有效结合,采取现场核查、实地查看以及聘请第三方抽查等方式,全面、客观、动态评价被考核单位的实绩实效。要提高考核数据的公开力度,主管单位要第一时间反馈考核指标的各项数据及得分排名等信息,及时回应被考核单位关切,帮助他们及早查缺补漏、发力赶超。指标成绩要尊重客观事实,坚持数出有理、数出有据,杜绝年底“改办法”“找平衡”“打人情分”。

  树导向、强运用,当好考核“掌镜人”。结果运用力度越大,考核威力就越强,越能调动起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干部工作实绩的“评判器”和“识别仪”,与单位和干部评先树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真正奖优罚劣,树立鲜明导向。综合考核的作用不仅仅是“定定位”“排排队”,更重要的是“找不足”“补短板”,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凝心聚力抓整改、抓提升,推动考核向增效延伸,让考核结果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中实打实地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昌乐县委组织部)

  策划:兰传斌

  统筹:吴永功

  (大众日报 山东党建云平台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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