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开放大学校外学习站点设置公开情况报告
关于上海开放大学校外学习站点设置公开情况报告
上海开放大学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致力于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学习需求,努力成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学习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和建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柱。
一、教学点规模与属性
系统办学是上海开放大学的办学特征之一。目前,上海开放大学正式运行的分校(教学点)为43所,分布在16个行政区以及大型的行业企业。(详见附件)根据《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开大〔2017〕24号),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分校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区属分校、行业(企业)分校和社会分校。其中,区属分校由行政区人民政府举办,其日常工作由行政区教育局主管,教学业务工作接受上海开放大学指导。区属分校承担所在区域的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任务。行业(企业)分校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大型企业举办和主管,教学业务工作接受上海开放大学指导。社会分校(中高职校院校、社会办学机构等)由其举办单位主管,教学业务工作接受上海开放大学指导。
二、社会公开情况
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分校(教学点)的设置面向社会公开,除每年上报至市教委系统,学校在“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系统分校、教学点设立情况。此外,学校还通过招生简章宣传册、招生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介绍系统分校(教学点)分布及开办专业情况,并公开分校(教学点)电话,以供监督或咨询。学校设立信访办,接受来自社会的意见与建议,针对分校(教学点)的问题与建议,第一时间联系分校予以处理答复。
三、业务管理情况
学校设立系统建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管理,由专人负责系统建设工作。
学校制定了《上海开放大学分校(教学点)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规定了新增教学点的设立原则、具体标准和审批流程等具体措施。
学校制定了《上海开放大学分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评估发现办学问题,以评估促进分校(教学点)发展。
学校制定了《校领导联系分校制度》《上海开放大学系统校长联席会议事规则》,加强对分校(教学点)的调研与管理,鼓励分校(教学点)共商办学重要事件。
学校定期举办系统校长研修班,搭建学习平台,提升分校(教学点)教育领导力。
学校制定了《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分校(教学点)先进集体与个人评优实施方案》,每年在全系统内开展评优激励工作,并向分校(教学点)所在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寄送获奖喜报。
学校人事处、信息中心、学历教育部、非学历培训部、二级学院等部门,就师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教学教务管理、非学历培训、专业建设等业务,与分校(教学点)展开合作,在规范中促进管理,在合作中共促发展。
上海开放大学
2021年6月8日
上海开放大学校外学习站点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