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大命案1死6伤,校方盲目自大漠视凶手的诉求,对事件难辞其咎
2023年4月19日下午17时左右,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北门校外,发生一起1死6伤的刑事案件。据说,是一名被该所大学开除的大学生,对学校产生不满情绪,因此在校外持刀伤人,犯罪嫌疑人付某峰被当场抓获。
尽管在《警情通报》中,除犯罪嫌疑人付某峰之外,没有提及有其他犯罪嫌疑人。但据知情人爆料,他是伙同其母亲一起作案的。只不过他的母亲当时逃跑了,没有被现场抓获。
另外一个重要的情况是,犯罪嫌疑人付某峰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因为有人透露他的家族有精神病史。
因为他在校期间盗窃了别人的笔记本电脑,后被发现,学校对他作出了开除的决定。后来,他和妈妈商议一起报复学校,并且给学校下过“最后通牒”。
有人就在案发前的十几天,在网上发出预警,说付某峰要到学校闹事,提醒大家要注意,千万不要出校门。
如果真像网上说的那样,学校早已知道付某峰会报复学校,那学校的责任就很大。当时校方有没有充分重视这件事情,或者是有没有向公安机关报警?
如果校方提前做好预案,或者是报警了,由公安机关对他采取口头警告,或者是对其进行有效管控,是否就能避免这次惨剧的发生?
学校方面在这起事件中,校方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比如没有充分重视付某峰的诉求,在处理其偷盗笔记本电脑事件中,有没有冤枉他,或者是处理不公正。
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有家族精神病史的学生,性格一般都比较内向,不太合群,不善于语言表达。
那么,是不是因为付某峰在寝室不合群,或者是不会说话,而得罪了同寝室的人,他们都不待见付某峰,就想办法把他整走,因此就合伙导演了一出付某峰偷盗的闹剧,目的就是想让学校把他开除。
在案件没有调查清楚前,我想任何事情都存在可能性。因为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如果是这种情况,校方没有调查清楚,再加上付某峰不善于为自己辩解,就轻易将他开除,导致他产生报复学校和社会的情绪。那么,这起悲剧学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退一步说,就算付某峰盗窃被实锤,校方之前也了解他有精神病是史,是否要考虑到该学生的精神状况,让专业的心理老师对其进行教育,或者是让其家长来学校,商议一个稳妥的处理结果,而不应该盲目将其开除,将他推向社会。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学校借付某峰盗窃事件,采取了从重处理,目的是不想把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对学校有隐患的学生留在校内?
本着人道主义关怀精神,患有精神病患者的学生,他们的内心是孤独的,因为他们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在社会上,需要社会和学校给予他们理解和宽容。
并不能像正常学生那样去对待他们,即使犯了一些错误,也应该积极引导,学校一般都配有心理老师,对他们的情绪应该只能疏导,而不是堵塞。
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常识,就是患有精神病史的人,最好不要受到刺激,否则病情会加重,轻者伤害自己,重者伤害他人,危害社会。
因此,我认为学校的做法有待商榷,不应该那么武断,既然学校知道付某峰有家族精神病史,更要对其人文关怀,不能盲目地把他开除,刺激他的自尊心。
而且在付某峰已经明确向学校发出警告,也就是“最后通牒”时,竟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校领导盲目自大,认为付某峰和学校斗,根本就是自不量力,因此才对他所有的话语,采取漠视的态度。
也就是根本没把付某峰放在眼里,可见校领导的目中无人,根本缺乏对自己学校每一位学生的人文关怀。
因此,校方的不管不顾、冷漠漠视,才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索,最终酿成了此次悲剧的发生。
对此次事件的发生,我认为学校方面应该是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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