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亲子鉴定中心机构地址名单合集(共计15家)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机构地址在哪里?佛山亲子鉴定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南海新闻中心19楼1904室,目前亲子鉴定被广泛应用。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或计生部门要求,向其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DNA亲子鉴定。下面佛山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为您整理了佛山亲子鉴定中心在哪里做以及佛山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一览供你参考。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机构地址在哪里?

  1、佛山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可以做亲子鉴定咨询,地址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南海新闻中心19楼1904室,咨询:(189)(2317)(2081)

  2、佛山亲子鉴定在司法鉴定机构做。这类机构只被允许开展司法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多用于上户口、打官司、财产继承、移民、升学等需要有法律效力报告的场景。

  3、佛山亲子鉴定在社会第三方鉴定机构做。这类机构通常是生物公司、基因公司等,只能提供不具备司法效力报告的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包含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适合个人了解亲属关系,更注重隐私保护。

  4、佛山亲子鉴定在个别医院合作/下属的机构做。但是这类机构必须由相关资格证以及业务范围要包含司法亲子鉴定。这不意味着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虽然亲子鉴定是遗传相关的生物技术,但是不属于医院的职能范围内。

  注:以上三类机构都必须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独立实验室、专业鉴定人员且业务范围包含亲子鉴定才能开展亲子鉴定业务。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机构地址名单合集

  1、佛山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南海新闻中心19楼1904室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机构电话:(189)(2317)(2081)

  佛山亲子鉴定工作时间:8:00~20:00

  佛山亲子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佛山市司法亲子鉴定,佛山市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旁系亲缘鉴定,个体识别,其他基因检测等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佛山亲子鉴定服务范围:佛山顺德区、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南庄镇、里水镇、九江镇、丹灶镇、大沥镇、狮山镇、西樵镇、北潜、龙江、杏坛、均安、容桂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佛山正规鉴定中心名录

  1、广东正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浦村14座首层8-13轴

  2、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81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1楼

  3、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T15幢702

  4、广东禅正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C座1楼

  5、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14G,14H,14I,14J

  6、广东南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1号富荣大厦1010室

  7、广东德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东路东延线1号

  8、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卫国路80号A座之六、七

  9、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绿岛湖金盈绿岛国际中心2座17楼

  10、广东法维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府近良社区居民委员会延年路顺德雅居乐花园64号商铺

  11、广东华京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明西路42号领德大厦1507号

  12、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羊大路叠石支河口1号

  13、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山健民街3号

  1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声明:上述机构信息来源于国家司法鉴定名单网络,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及的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请求否认亲子关系,类似域外法中的婚生子女否认制度,是对婚生子女推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请求否认亲子关系的主体为父亲、母亲。为防止子女通过亲子关系否认诉讼逃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立法未赋予成年子女否定权。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7页第1版)第223页:

  关于可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范围,本条立法过程中争议很大,最终本条规定将原告范围限定为父亲和母亲,将成年子女和其他主体都排除在外,可如此理解:

  第一,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应以真实的血缘关系为基础,故应允许法律意义上的父或母提起诉讼,确认子女的生父和生母。

  第二,应兼顾亲子关系的安定性,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亲情和亲子关系的社会事实情况下,从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出发,应限制当事人以外的人否认亲子关系,故不允许子女法律意义上的父或母之外的第三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第三,父母抚养子女成年后,子女应当负有赡养义务,为防止出现成年子女否认亲子关系后不再对原法律意义上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形,成年子女不可作为原告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

  案例:陈女士和丈夫在佛山市经营一家小店,生活平淡而幸福。一天,陈女士的前男友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声称她们的孩子可能是他的亲生孩子。陈女士为了澄清真相,商量后决定与丈夫一起带孩子去佛山市的一家权威亲子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通过专业的检测流程,鉴定结果显示陈女士的丈夫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一结果化解了家庭的矛盾,使得陈女士和丈夫能够安心地继续经营他们的小店,并照顾好孩子。这次亲子鉴定不仅为他们解除了困扰,也让一家人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