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工委等七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成都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能力,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法学会共同研究制定了《成都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对象以及7项重点活动任务,下面关关带你来看看具体都有什么:

  活动时间

  2022年9月至2025年7月

  活动对象

  全市青少年,重点是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活动任务

  (一)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1、利用《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挂图》《“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口袋书》等宣传材料,在板报、宣传栏、展板、报刊、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组织“五老”宣讲团、“豌豆荚”法治宣讲团、儿童宣讲队、成都检察“亮晶晶”团队等法治宣讲队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讲,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融入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各阶段各环节。

  3.大力宣传从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五老”及法治宣讲员、政法战线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等先进事迹,积极推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氛围。

  (二)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活动

  1.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青少年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开展“开学第一课”、“学法小公民”青少年法律知识答题、每周“一课一练”、中学生模拟法庭辩论、青少年法治征文与漫画创作、法治主题演讲、校园法治教育情景剧等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能力,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2.发挥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各种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护航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训练营、“豌豆荚”法院开放日、“小小检察官法治夏令营”等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参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未管所和监狱,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未成年犯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让青少年感受法律的威严与神圣。

  3.参加“名师优课”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法治成都专项课题”征集、市关工委宣讲团优秀讲稿评选等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动漫、影视、微视频等一系列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

  (三)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教育

  加强对困境青少年、困难大学生、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关爱保护,开展“老少牵手·温暖童心”“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关爱情·暖冬行”“春风护蕾”“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等活动。加强对服刑或强戒的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开展“优秀园丁”“新生奖”评选等活动,帮助他们改正不良习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动员“五老”、学生家长、青年志愿者等,参与网吧义务监督、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协助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1.结合《成都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方案》《成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讲团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团等志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联络机制,聘请法官、检察官、警察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五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推动法治教育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

  2.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研修班”、片区工作交流会等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理念、思维、途径和形式,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新规律、新机制、新措施和新办法,着力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实效。

  (六)推进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先进乡村(社区)评选工作

  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和乡村(社区)按照《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评选指南(试行)》《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评选指南(试行)》要求,自愿开展申报工作。主办单位加强调研和指导,评选并命名两批“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并择优推报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创建活动。

  (七)开展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通报表扬

  各区(市)县关工委、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报各地、各部门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主办单位研究审核,评选并通报表扬两批“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并结合两次通报表扬情况,择优推报参加全省、全国普法教育先进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