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人!潍坊招录基层公务员

  近日,潍坊市定于2023年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39名基层公务员。4月25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5月8日至9日通过登录“灯塔-潍坊党建在线”进行报名。

  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放宽报考任职年限为2年以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包括镇街所属在编在岗事业身份人员和镇街聘用且使用的工作人员),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可参加所在县(市、区)、开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考。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人选需满足的年龄为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任职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将年龄放宽到1977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等基本条件

  推荐程序:

  4月25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疫情等重点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

  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23年度潍坊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照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本人推荐结果。

  报名程序:

  经组织推荐、审定后,可在5月8日9︰00至5月9日16︰00期间登陆“灯塔-潍坊党建在线”(http://www.wfzzb.gov.cn)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相关链接,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一个相应职位。

  推荐人选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报名人员可于5月8日11︰00至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5月8日11︰00至5月1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23年度潍坊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采取其他面试方式。面试使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潍坊党建在线”上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来源:潍坊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