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共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徐永模,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6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留英博士/博士后,伦敦大学学院博士后研究员。1982-1983年,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石膏板分厂,助理工程师;1986-1988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混凝土与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试验室负责人;1988-1991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情报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国建筑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2016 年 12月至今,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2007年3月至今,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理事长;2007年10月至2019年7月,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1982年2月至2018年9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18年10月至今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现任凯伦股份(300715)、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8年6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7年7月至2000年9月,南京绿洲机器厂任财务处会计、副处长;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12月至今,任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江苏省科技厅财务专家库成员;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徐永模 8 8 8 0 0 否 1

  李力 8 8 7 0 0 否 1

  王平 8 8 7 0 0 否 1

  独立董事在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前,对会议拟审议的议题,主动与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管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追溯确认的关联交易,系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基于审慎考虑,对历史关联交易予以追溯确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情形。

  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本次子公司购买资产事项,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的内容公平、公允,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上述担保系公司基于经营之需要,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2022年末,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及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1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3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