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面启动重大改建船舶专项检查

  本报讯(全媒记者 王有哲 通讯员 郭长震 王文李) 5月25日,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商船检验科、安全服务科、湾边分中心、水路运政大队等部门完成对“闽顺686”船舶的检查工作,此举标志着为期半年的重大改建船舶专项检查工作在福州全面开展。

  据介绍,此次检查以《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改建船舶检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重大改建的、船长20米及以上的国内航行船舶(不包括渔船)开展专项检查,时间跨度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船舶检验部门负责完成对福州船籍港重大改建船舶改建档案、改建图纸的再审核、再确认,船舶检验部门、海事监管部门等多部门对航行于福州水域的所有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重大改建的、船长20米及以上的国内航行船舶进行船舶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重点核查实船主尺度与图纸、检验证书一致性,船舶改建部分与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符合性,套用船舶检验登记号等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截至目前,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已经完成对13艘福州船籍港改建船舶改建档案、改建图纸的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