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5月2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共7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以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省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

  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周边“小事”,以“铁拳”行动为引领,紧盯关系农业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了一批农资违法案件,主要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侵犯农资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农资产品等,具体包括7个案件:

  黔南州瓮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伍某某无证无照生产不合格活化磷肥案、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西秀区某农资销售中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贵阳市息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息烽县某磷肥厂生产不合格过磷酸钙案、毕节市大方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大方县马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铜仁市印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廖某无照经营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黔东南州从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黔南州惠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惠水县某农资经营部销售未经3C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案。

  这7起典型案例中,第1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他6起案件均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2日,黔南州瓮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伍某某生产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经对现场存放的活化磷肥抽样检验,产品总砷(As)18%,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标识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且产品全磷(P2O5)6.6%,达不到外包装明示值≥16%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经查,该生产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所标注的厂名“贵州省瓮安县三友农玉自农”属于伪造。产品质量不合格。违法产品生产数量260.3吨,销售177吨,库存数量83.3吨,售价380元/吨,货值金额98914元,销售金额为67260元。

  伍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瓮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伍某某刑事责任。

  下一步,贵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危害农资质量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守护广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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