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商丘公布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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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4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要求,经省教育厅复核认定,现将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学校,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 ”要求,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三、各县(区)在分配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时,学校名称需要与招生服务平台中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各县(区)招生计划分解情况(含分配生、体育特长生和扶贫专项生计划)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6月2日前上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谢雯 电话:0370-3220946邮 箱:jjk3220866@163.com附件:1.商丘市2023年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商丘市2023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商丘市2023年市直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分解表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商丘市2023年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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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商丘市2023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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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商丘市2023年市直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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