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四川两县2年内14名学生被强奸,校方为“荣誉”瞒案不报

  发生在四川省达县、大竹两县的这起校园系列强奸、抢劫案实在骇人听闻: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的两年间,一个叫杨传山的色魔在月黑风高之夜17次潜入乡村中、小学,强奸11至16岁的女学生14人,猥亵11人,抢劫、盗窃现金600余元,造成1人精神失常、2人轻伤、10余人辍学的严重后果。

  比这更令人痛心和吃惊的是,案发时受害者的怯懦软弱、目击者的见死不救以及校方的漠视麻木和瞒案不报……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杨传山1970年生于达县九岭乡剪刀村一个农民家庭,早年父母双亡,随哥嫂长大。家境的困难使杨传山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文盲加法盲更兼无父母管教约束使杨传山养成了好逸恶劳、贪财好色、偷鸡摸狗等恶习。后来他到达州市打工当了“棒棒”(挑夫)。

  

  城里的生活很精彩。无心下力干活的杨传山成天背着一根竹棒溜达在达州市的街头巷尾,色迷迷地打量着那些靓丽的城市女人。偶尔挣点钱,他就溜进录像厅看片。看完杨传山便到达州城内的滨河路找那些五元十元一次的暗娼。不几次他就染上了性病。得性病的经历并未使杨传山痛改前非,他反倒铤而走险地在学校女学生身上打起了劫色劫财的主意。

  杨传山属于那种“贼心大而贼胆小”的色魔,据他后来交代:一进入作案现场,自己就双腿发软、浑身颤抖,一遇反抗或吼叫就吓得屁滚尿流。一次,他正对一女学生实施侵犯时,同寝室有人起床上厕所,他吓得提起裤子便跑。

  根据自己的胆量,杨传山定下了“干得成就干,干不成就逃”的作案原则。在十多起作案中,杨传山一直严守这一“原则”,只要有反抗或呼救,他就立即撒腿逃跑,从未真正向受袭者下过毒手。

  令人遗憾的是,在发生的17起校园强奸、抢劫案里、只有5所中学的女学生们用反抗和呼救吓跑了杨传山,其余14名被强奸和11名被猥亵的受害者全都因自己的胆小怯懦而惨遭凌辱。

  

  强暴降临时,反抗或怯懦直接决定着这些乡村女学生们的命运。

  2003年1月14日凌晨1点,寒风呼啸,夜色如墨。杨传山潜入某中学女生院,当他用砖头砸初三女生寝室的玻璃时,惊醒了室内窗边的朱红英,她猛地坐起来正要吼叫,杨传山在窗外威胁说:“敢吱声,我进来就捅了你!”朱红英吓得赶紧钻进被窝。杨传山钻进寝室偷朱红英对面下床鲁茵的钱时将其惊醒,鲁茵立即爬起来与杨传山搏斗。抓扯中,借着室外路灯的亮光,鲁茵发现朱红英正恐惧地朝这边张望。

  当时,鲁茵多么希望她与自己一起斗歹徒或冲出去报告老师,可朱红英见鲁茵在看自己、马上闭上眼睛装睡觉。鲁茵知道眼下只有自己救自己了。她抓起枕头一阵乱打,吓得杨传山逃出了室外。鲁茵这才感到一阵后怕,同时也为朱红英的袖手旁观气愤不已,蒙住被盖痛哭了起来。

  此时,贪色的杨传山再次潜入室内,凭着多次作案的经验,他明白:睡在窗边那个胆小怕事的女学生才是自己可以得手的对象。

  于是,他从桌上抓起一把牙刷过去抵住已吓得双泪直流的朱红英,令其脱掉内裤。面对一把误以为是匕首的牙刷,除了无声地哭泣,朱红英只有顺从。于是,又一出悲剧不可避免地在怯懦的女学生身上发生了。

  

  据统计,杨传山用一根小木棍、一个饭叉、一块用纸包着的小竹板、甚至用一张塑料制成的饭票冒充“匕首”,强奸、猥亵的女学生竟达8人!怯懦让受袭者受辱、也折磨着目击者的良知。

  某中学初二一班的贾玉娟并不是杨传山2003年3月19日在该校作案时的受害者,但自从同学齐小兰被强奸后,一团挥不去的阴影便一直笼罩在她的心头,使她变得沉默寡言,闷闷不乐。她总觉得齐小兰被强奸与自己有关,是自己毁掉了齐小兰一生的幸福。这种强烈的自责折磨得她不敢回答老师和同学对当晚情况的询问,甚至不敢正视同学们那友善同情的目光,走路总低垂着头,上课也老走神,老师讲的什么她根本听进去。3月19日晚的情景常常定格在她的眼前——

  大概是凌晨1点,贾玉娟被窗口的一阵响动惊醒,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根木棒正把窗上的钢条撬弯,接着,一双手伸了进来。贾玉娟吓得一下从床上坐起来问:“谁?”那双手一惊,缩了回去,但一颗脑袋马上从撬弯的钢条处伸进来恶狠狠地说:“敢吱声,我进来就杀了你!”贾玉娟本想喊醒同寝室的同学们一起反抗罪恶的入侵者,但一见窗口那双凶狠的目光,她张开的嘴又恐惧地闭上了。

  

  后来杨传山交代:“其实,那天晚上,那个女学生发现我时,我吓得差点跑了,但见她不敢喊叫,我的胆子一下大了起来。钻进去后,拉断电灯开关绳就开始偷女学生们的钱,那个发现我的女学生仍未吱声,只是呆呆地望着我。偷钱时,我发现一个女学生长得很漂亮,就强奸了她。我干这一切时,开初发现我的那个女学生一直紧张地张望着。当时,我真怕她突然喊叫起来,但直到我干完一切离开时,她都一声不响……”

  因为这“一声不响”,贾玉娟的自责才愈来愈沉重。齐小兰被强奸后也没有声张,只是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她不想让人知道自己被辱的事,准备悄悄吞下这个苦果。然而她不知道在离她的床位仅几尺之遥的地方,整个过程的目击人贾玉娟此刻也正在替她难过。

  后来,贾玉娟对人说:“我当时被吓得惊呆了,所以一直不敢呼救。事后,见齐小兰一直默默流泪,我本想过去劝她,但又一想,见死不救,我还有什么脸去劝别人?”

  当天,贾玉娟发现齐小兰一直目光痴呆,脸色惨白,整天都一言不发。下午,她以家中有事为由向老师请了假。看到齐小兰神情恍惚地走出校门时,贾玉娟本想追上去向其表达愧疚自责,但她又担心那样会给本想隐瞒此事的齐小兰造成更大的伤害,怕齐小兰会骂自己见死不救、怕老师同学从此看不起自己。过了几天,齐小兰一直未回学校,贾玉娟预感她出了什么事。果然,星期五的下午,从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处得知,齐小兰回家的当晚便服毒自杀,幸好被发现得早,送到县医院抢救才脱了险。但她仍成天哭泣、茶饭不思,才几天,人便瘦得变了形。

  

  知道这些后,贾玉娟再也忍不住了,独自躲到学校后的小山上望着县城的方向痛哭了一场。她边哭边呼喊:“小兰,是我害了你呀、如果我当时喊醒同学们,那个坏蛋就不敢向你下手了。如果那个坏蛋强奸你时,我呼救,可能就把他吓跑了,可整个过程我都一声不吭,我是个见死不救的胆小鬼呀!”

  杨传山一案中被强奸的14名女学生几乎都是在一群“见死不救”的同学眼皮底下被强暴的。她们由于懦弱而未给同学提供帮助,眼看着同学受害,自责也就在所难免。

  一位老师说:这些产生自责的同学现在还小,随着年龄的增长,那愧疚自责的阴影也会随之增长,越来越浓……

  这起系列校园强奸案的情况在“保密先进单位”的达县一直被封锁着——并非出于侦破需要,而是害怕“荣誉”受损,被“一票否决”,后来一个偶然的事件,才使案侦有了一些行动。

  2002年11月8日下午,在学生放学回家的路上,达县某校原副校长孙某突然将露出身体掏出,让几个二年级女学生观看。小女孩们吓得哭喊着跑回了家。家长闻讯追上孙某,将其扭送到石桥派出所。孙某很自然地成了该县当时已发生的数起校园强奸案的重点嫌疑人。为了获取更多的证据,警方到周边曾发案的中小学发动到周边曾发案的中小学发动举报。此时,某中学一个多月前发生的古兰被强奸案才得以报案。

  

  古兰告诉警方,9月26日凌晨,她被强奸和被抢走50元钱后,老师和学校领导很紧张,叫她“不要报案,以免你的名誉受损失;也暂时不要告诉你父母,免得他们在外地打工不安心。”接着、老师安排学生洗去了古兰被强奸后在内裤和床单上留下的血迹,并反复告诫:“这件事谁也不能讲,讲了会影响我们学校声誉。”办完这一切,学校领导才向派出所作了“昨晚我校女生寝室被盗”的报案……

  对古兰被强奸一事,接受审查的孙某提出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他说,当晚,他一直同一女子在一起。经查证属实,其他几起校园强奸案也无证据证实与孙某有关,孙某因此而被释放。

  孙某一案的处理引起了各方面的不满。古兰的父母从江苏赶回等了一个多月,“强奸女儿的罪犯”却被放掉,愤怒之中,他们把控告信寄给了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他们在信中质问:“如果是自己的女儿,你们也会为‘名声’,‘荣誉’而如此冷漠麻木吗?”

  公安部把控告信转到达州市公安局时已是2003年3月中旬了。市局领导对达县警方办案不力,引起群众上访一事十分恼怒,令其限期破案。

  

  达县公安局的一些民警却另有说法:“当初,有三个片区中队驻在发案地时,三片区一直平安无事,可不知局领导怎么心血来潮,一下将三个片区中队全部撤回局里,形成了局内人浮于事,片区内无人搞预防搞破案的状况。这样瞎指挥,学校还要出事。”

  不幸被这些民警言中,2003年3月18日至26日,达县、大竹两县境内又连续四次发生校园强奸案。至此,达县公安局才不得不抽调大量警力,到有可能发案的学校“守株待兔”。

  5月9日,杨传山潜入达县某中学女生院准备作案时被抓获。经杨交代,一些学校瞒案不报或缓报的问题接二连三浮出了水面。

  2003年3月18日凌展2点,杨传山潜入某中学女生宿舍将初二14岁的贺晓华强奸后,校长和班主任首先吩咐当晚所有知情的学生“不准乱说”,并叫学生将贺流在裤子和席子上的血及污物洗掉,将寝室打扫得干干净净,还让贺洗净下身。对随后赶来的受害人家长,校长等人苦口劝告不要报案。十多个小时后,县公安局在此地办案的刑警风闻此事时,校长才吞吞吐吐地报告了案情,但现场和物证已全被“处理”,侦破的最佳时机也在校长等人缓报案情的十多小时内消逝殆尽。

  

  对此,校长的解释是:“劝学生家长不报案,是为了孩子着想。孩子还这么小,将来还要做人,还是不张扬的好。”至于叫学生把现场打扫了,校长说是班主任的个人行为,与校方无关。

  “与校方无关”成了很多发案学校领导冠冕堂皇的理由。

  2002年5月16日凌晨,达县某小学六年级2名女生被猥亵,13岁的六年级女学生江燕被杨传山强奸。第二天一早,学校领导便告诫所有学生“不要把这件丑事讲出去”,接着,又指挥学生打扫了现场,将女生寝室搬了地方,床铺也都换了,还把江燕带血迹和精斑的内裤洗了,使警方后来收集证据时一无所获。9个小时后才去报案时,小学的领导也很费了一番心思:不报强奸一事,只说“昨晚有校外人员进入女生寝室,3名女生的财物被盗。”

  警方展开调查时,发现了有学生被强暴。“为了把案件的不良影响缩小到最低程度”,校方继续同警方捉迷藏——警察问学校领导谁被强奸了,学校领导随便指一女生,称其是被强奸者,警察带小女孩做法医鉴定时,却发现其处女膜完好。

  该校不仅糊弄警方,也对受害者“采取行动”——不让受害学生回家,对其家长封锁学生被强奸的消息,直到一周后,家长已风闻女儿被强奸的事了,学校才把真相告诉了江燕的父母。对此事,江燕所在学校的领导公开宣称:“学校有责任,但责任不大,就是安排女生寝室和值班教师寝室的位置不恰当罢了。学生被强奸属于社会治安问题,与学校无关,校方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看了这位校领导的这段话,当地一位记者写文章质问:照这位校领导的说法,疏于学校安全保卫,案发后帮助作案者破坏现场,瞒报、缓报案情的学校都没有责任,那么,被强奸的14名女学生应向谁讨回公道?这桩强奸案造成1人精神失常、2人轻伤、10余人辍学的这些后果又应由谁承担责任?学校不对学生安危负责,谁又该对她们的安危负责?

  一些学校推的是“责任”,要保护的是“名声”和“荣誉”,某中学一直是县教育部门的先进,强奸案在该校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老师的第一反应是:“先进完了,今年的奖金也完了!”所以,他们采取了清理现场,缓时报案等措施,想以此保全其“先进”和“荣誉”,也保住奖金。

  

  保全“荣誉”几乎成了所有瞒报缓报案情学校最根本的原因。丢失“荣誉”,“名声”扫地后,一些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开始迁怒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有位涉案学校的负责人说:不管你过去做了多少工作,有多大成绩,只要出一点问题,就全盘抹煞,全盘否定,教师辛苦一年的奖金也被否定了,实在有失公正。

  学校安全工作的隐患不仅仅存在于这些学校领导只要“荣誉”、奖金,而轻视法制的思想意识之中,更存在于那些形同虚设的安全设备和措施上。

  杨传山在17所学校作案时,竟无一保安人员发现,杨传山作案时来去从容,如入无人之境,这17所学校的女生宿舍大多远离保安和老师的住宿,这使得杨传山在作案时更加放心大胆。在杨传山案的卷宗里,学校的安全状况被这样记载着:

  “门上无锁,我们多次给学校和老师讲了,但一直无人理这件事。”

  “我们的门关不严,只好用砖头挡一下。”

  “我们寝室的锁是自开锁,一推便开,根本不需用钥匙。”

  这种状况大大“方便”了杨传山。作案17次,他只在4处使用了砸玻璃、撬窗户的手段,其余十多处皆未劳神费力便轻易得手。

  

  这起全国罕见的校园系列强奸案,以14名少女一生幸福的毁灭警醒了达县的有关官员,达县第一例校园强奸案案发两年多后的2003年6月11日,全县学校安全保卫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终于召开了。这样的会议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还有亡羊补牢的积极意义。大会宣布成立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宣称:不仅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负责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公安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那些对此案侦办不力的人也将会为此付出代价。

  这起震惊全国的校园系列强奸案虽以杨传山落网被判死刑,达县教育局局长引咎辞职,多名校长和官员受到处分而渐趋平息,但本案的教训和给受害者的伤害及对那些麻木、漠视行为的反思却是沉重的。

  (为保护未成年人,本案涉案未成年人全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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