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到2025年江苏将建成100个非遗工坊

  建成100个非遗工坊、开发非遗文创产品、推出研学旅游项目……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分为3章共10条内容,对建设非遗工坊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同步印发《江苏省级非遗工坊申报设立指南》,明确省级非遗工坊的设立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

  

  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将建成100个非遗工坊

  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设立省级非遗工坊,旨在支持培育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优秀非遗工坊,着力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非遗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帮助城乡居民通过就近就业增加收入、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各类非遗工坊100个。非遗工坊建设机制逐步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传承人队伍不断壮大,各类传统工艺得到有效保护,发展活力更好彰显。非遗工坊在加强非遗保护、激发传承人创业、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促进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搭销售平台、开发研学项目……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工坊

  如何更好地建设非遗工坊?《实施意见》从广泛吸纳就业、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拓宽营销渠道、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要鼓励依托非遗工坊开展传统工艺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面向非遗工坊开展调研、培训、交流活动。鼓励非遗工坊带头人申报建设各类人才品牌载体。

  其次,要加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深化产业联动,推出“非遗+”“+非遗”系列产品。鼓励非遗工坊与非遗创意基地合作开发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工坊知名品牌。

  支持鼓励非遗工坊进旅游景区、进历史文化街区搭建制作体验销售平台。支持非遗工坊积极参与地方文旅宣传推介、展览展销和节庆活动,开展东西部非遗工坊建设相关交流和对口援建活动。支持非遗工坊在非遗购物节、文化旅游博览会、乡村旅游节等活动中专设展区,鼓励非遗工坊与网络销售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非遗工坊依托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培育建设具有地方人文特色的研学旅游项目。组织推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非遗工坊参评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申报省级非遗工坊。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成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创意基地或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现代快报+记者?裴诗语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供图 校对 季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