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提还是送货上门,快递服务为何把客户的理解当成理所当然?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些地方群众对到驿站取快递的不满,炎炎夏日,取快递不但要到驿站自提,在许多驿站还要排长队。更可气的是快递公司把要求客户到驿站自提当成了理所当然,任你怎么要求,他们也不为所动,绝不肯轻易替你把快递送上门。

  

  在澎湃新闻的这篇报道中,上海的汪先生为了让快递能送货上门,特地在APP的在“收货偏好设置”一栏勾选快递配送上门,并且还注明自己在家的时间段,然而让他失望的是无论他设置多少次,最终快递终究还是进入驿站,通知他自提……

  我相信这就是一种一般现象,因为我在南京也同样遇到这样的事。

  当然咱也是要讲道理的人,不能一棍子打翻所有人。

  

  以我个人经验看,在目前在快递行业中,京东和顺丰两家都会提前打电话的,而我即使在家也都是主动到小区大门口取的,原因只是我觉得快递小哥们也不容易,能给他们方便就绝不给他们添麻烦,如果不在家一般都主动请他们放到驿站,下班后自己顺路拿回来。

  邮政是有时候打电话,有时候不打,可能取决于快递员的心情。

  而三通一达和极兔之类的是不会主动打电话联系的,都是直接放到驿站,发个取件码。

  

  不过,前段时间却碰上了一件窝火的事。我有件中通的快递显示送达,并发来取件码,仔细一看却发觉是要到另一个小区的驿站取件,便给快递员打了电话,问为什么把我的快递会放到别的小区?

  他理直气壮地说,你们小区跟中通没达成协议,只能放这,你有空过来拿一下。

  我说,太远了麻烦你送过来。

  他回答,我们不送货上门。

  我接着说,你去翻翻法规,送货上门是你们应该做的。

  他迟疑了一会说:那你等着,晚上我给你送过去!

  然而晚上一直也没有快递员联系我,大约他是已经忘了,或者压根就没有想着送过吧。

  我让他翻的法规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按这条规定,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

  所以说肯到驿站自提的客户都是通情达理,都是自觉自愿用行动减轻快递员负担的,我们知道,随着快递量的不断增加,快递行业一方面行业利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工作量不断增加。如果每一件快递都要按规定送货上门,这个压力恐怕整个快递行业都难以承担的。

  因此可见驿站是一种双方妥协的产物,客户实现取快递的时间自由,快递员则省去了送货上门的劳动量。但是双方的妥协应该是有边界的,但从现实来看,快递行业的做法是不断侵蚀客户的权益,正在逐步把自提强加为客户的习惯。

  我想也许这种博弈最终坑害的快递行业的进展,提升效率与提高服务水平并不是矛盾的,而是进展的方向,一切技术创新都是应该为此服务的,否则必定会被剔除。望快递行业深思,不要把驿站培养成大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