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岂成腐败遮羞布

  “在我的骨子里,我喜欢文艺的浪漫、自由、放纵,所以人生轨迹离经叛道,从不规规矩矩。”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海盛严重违纪违法案。黄海盛以“文化人”自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营字画,将商人老板变成自己的“客户”,从破纪走向破法,直至堕入犯罪的深渊。现实中,像黄海盛一样打着“名人”“专家”“学者”等人设行贪腐之实的例子并不鲜见。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王言虎(北京 媒体人):黄海盛披着“文化人”的外衣,大行贪腐之实,这让人想起之前落马的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这名前央企高管自诩“擅长诗歌、书法,略通金融”,在落马前留下大量“墨宝”。不论是黄海盛还是唐双宁,他们的落马都表明,如果一名干部守不住正道直行、清白廉洁的底线,再怎么包装美化自己,最终都会露出马脚,沦为阶下囚。“文化人”不是装出来的,更不会成为贪腐分子的“免责牌”。

  吴一琦(广东深圳 职员):“艺术”不是腐败的遮羞布。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甘于被“围猎”,拿文化人设遮盖自己的贪腐行为,败坏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的是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污染的是党风政风,毁掉的是自己的前途。对此,党员干部要慎思之,明辨之。同时,有关部门要从制度建设层面入手,精准整治类似“雅腐”行为。

  苑广阔(广西桂林 自由职业):官员中有“文化人”,“文化人”中也有官员,这都很正常。但不正常的是,一些官员刻意利用“文化人”的身份,借公权力沽名钓誉,满足自己的贪欲,最终触犯党纪国法,锒铛入狱。

  近年来,这方面的例子颇有一些。比如有官员喜欢摄影,于是有人投其所好,送上昂贵的摄影器材;有官员喜欢文学创作,于是有人公款购书,让官员中饱私囊。打着“文化人”的名义贪污受贿的官员,最终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领导干部可以培养个人兴趣爱好,但是一定要守住为官和做人的底线,不能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

  (整理: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