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人!潍坊公开招录!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2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持有B2及以上驾证人员应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7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持有A1驾证人员应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有无人机飞手、汽车修理工从业资格证书、其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优先招录,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等球类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在各项考核均为合格的前提下直接录用,直接录用人员数量大于报考单位岗位需求数时,则按照总成绩排名录用;
(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经学校开具证明视为符合条件);
(六)参加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通过现场复核、心理测试、体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政审考核的考生可按照考核分数进行排名;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