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物品受损后需要赔偿吗?
无偿为别人保管财物时
要尽到保管的责任
如果因为自己不小心造成物品的损坏
就有可能会出现赔偿的纠纷
对此,不少人存在疑惑
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
不是故意损毁物品
需要赔偿吗?
Q
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物品受损后需要赔偿吗?
无偿保管东西导致损坏根据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托人没有任何过失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警方提示
police tips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答应帮助别人保管物品后,即使是免费帮忙保管物品,也应当谨慎妥善保管好他人物品,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避免因自己的疏忽行为造成保管物品丢失或者毁损,在有归还条件时应尽早交由权利人,最大限度减轻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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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物品受损后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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