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字〔2019〕175 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国家和省制订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精神,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全面启动,请二级学院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认定工作。
具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要成立以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辅导员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以不少于班级人数10%且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由安徽省资助管理中心“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必须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这些学生不用班级再进行认定,不占用班级分配指标,但要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由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
三、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特殊群体学生参与班级困难认定,要逐一核查,确保应助尽助,这类学生优先占用班级分配的指标,并按要求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特殊群体贫困家庭学生名单由我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
四、从今年起取消家庭经济困难盖章证明。但在评议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要做到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客观、公正、公平。
1、要做好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摸底工作,各辅导员要和每位提出申请的学生谈心,真正做到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实际经济状况。
2、要做好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老生的认定工作。既要关注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的认定工作,也要关注因疾病、天灾等原因致贫学生的认定工作。
3、进入第四年和第五年的五年制学生,应纳入困难认定的范围。
4、要做好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导致的学籍变更学生的困难认定工作。
5、对于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条件的可集中进行评议,没有条件的也可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公开评议与公示,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结果等公开透明,公示时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对于评议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要严肃对待,受理、处理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公开、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
6、高职扩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也要严格按照《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评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要把握好认定的时间节点,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本院的认定评议工作。
监督热线:0564-3713050
联系人:唱焕德 刘颜颜
2019年9月20日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19-2020学年)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号 码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