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 理应尊重他人的“安静权”

  苑广阔

  “我觉得地铁里面太闹人了,有些乘客聊起天来旁若无人。如果同路的时间长一点,家里有几个孩子,家人在哪儿上班,一个月多少奖金,基本全知道了,真有点哭笑不得。”6月19日,一市民在留言中表示地铁内说话声音大,刷电视剧和视频时大声外放,打电话聊天大声的现象最令人反感。在记者采访中,很多乘客反映,现在大家都能排队候车、尊老爱幼,能不能让文明升级,打造一个安静的乘车环境。(6月20日《长江日报》)

  旁若无人打电话、聊天,甚至是用手机外放听歌、看视频,这种情况又何止在地铁上存在呢?在公交车上、餐厅内、高铁动车上,同样普遍存在。对于当事人来说,或许把这些行为视为自己的权利,毕竟没有哪部法律的哪项条款,规定不能在地铁内打电话、不能在餐厅内大声聊天。但是从社会文明和影响他人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确实是不文明的,也是很容易招致他人反感的。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者是发出足以对周围人带来干扰和影响的声音,涉及到一个“安静权”的问题。之所以要对“安静权”加上一个引号,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还没有这一权利的相关规定,但是从公众内心的权利诉求来看,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自己能够在公共场所享受到必要的“安静权”,也就是不被他人发出的过大过高的声音影响和打扰的权利。

  虽然在公共场所打电话、聊天、听歌、看视频,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但是我们在行使权利和享受自由的时候,也要学会顾及他人的感受,学会尊重他人免受打扰的权利和自由。比如,你在公交车上大声接打电话的时候,旁边的人可能正想休息一下,你的电话就打扰了别人的休息;比如,你在餐厅内和同伴大声聊天的时候,身边的客人可能在低声商量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不得不被你的声音所打扰。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文明水平,与很多因素有关,比如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引导、良好健康的社会风气等。就拿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这件事来说,除了和以上这些因素有关,同时也和民众传统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有着莫大的关系。换句话说,很多人可能觉得我们历来都是在公共场所大声说话,没觉得这和文明有啥关系。但我们现在所处的毕竟是一个更加文明、更加开放的社会,原来一些看似和文明无关的行为,现在则可能被归为不文明的行列,这就需要我们改变原来的言行举止,以适应新的文明规范和要求。

  其实不管是在地铁、公交还是在餐厅等公共场合,当你需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把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正常的范围,不对别人带来干扰、不招致别人的反感,都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反而能够体现自己的文明与素质。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