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少工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广西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少先队理论研究水平,经研究,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贵港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时间
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
二、课题类别
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设置基础性课题研究方向5个,特色性课题不限定方向。其中,拟立项资助重点课题2项,每项资助0.8万元经费支持;自筹经费一般课题若干,由课题组及单位自筹研究经费完成。
三、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各相关中小学、少年儿童研究机构、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等单位,以及少先队工作研究团队成员及学会会员、理事、基层少先队辅导员等均可申报。
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不具备的须具有中级职称并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且有能够召集参与试点工作的学校或者地区;课题申报者应组建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队员一般应包含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课题需征得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鼓励少先队学科专业人员与基层一线辅导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努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的研究(含往年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4人(不含申报人)。
四、研究范畴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广西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贵港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研究少先队三大制度性文件,聚焦以下研究选题及内容。
(一)基础性课题
1.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全链条路径方式研究的研究要点:聚焦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以衔接贯通党团队育人链条为目标,与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实践相结合,研究少先队传承红色基因的基本原则、关键要素、实践载体等,给出符合贵港实际、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路径方案。
研究成果要求:(1)文本类。包含《贵港市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全链条路径指引》等。(2)图文演示文稿类。包含给辅导员培训用的宣讲PPT、给少先队员介绍用的各类动画小视频、示范课件。
2.在贵港市少先队员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的研究要点: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和少年儿童群体特点,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少年儿童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在贵港市少先队员中开展铸牢少年儿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探索教育路径、研发课程体系等。
研究成果要求:(1)文本类。包含《贵港市铸牢少先队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课程研究》《贵港市铸牢少先队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路径》《贵港市少先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优秀案例》等。(2)图文演示文稿类。包含给辅导员培训用的宣讲PPT、给少先队员介绍用的各类动画小视频、示范课件。
3.校外少先队组织标准化建设研究的研究要点:研究在青少年宫(活动中心)、青年之家(青空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校外培训机构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立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校外少工委或少先队活动组织的路径方式、工作机制、活动形式等,提出校外少先队组织的建设标准。
研究成果要求:(1)文本类。《贵港市校外少先队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含研究的五类校外少先队组织情形)《贵港市校外少先队组织管理办法》《贵港市校外少先队组织辅导员聘任及管理办法》《贵港市校外少先队活动管理办法》等。(2)图文演示文稿类。包含给辅导员培训用的宣讲PPT。
4.贵港市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的研究要点: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聘请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五老”、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等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选拔机制、激励机制、评价办法、管理办法等,服务校内外少先队活动的工作模式。
研究成果要求:(1)文本类。包含《贵港市新时代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贵港市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聘任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贵港市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培训管理办法(细则)》《贵港市少先队校外辅导员激励办法》等。(2)图文演示文稿类。包含给辅导员培训用的宣讲PPT等。
5.“双减”政策下少先队发挥组织育人和实践育人作用研究的研究要点: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少年儿童课后生活发生的主要变化,研究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课后服务参与模式,课余时间、节假日开展活动方式和内容等,丰富开展各类实践教育活动,更好地满足少年儿童课后需求。
研究成果要求:(1)文本类。包含《贵港市少先队助力“双减”工作若干措施》《“双减”机制下贵港市少先队活动课程实施细则》《“双减”机制下贵港市少先队活动计划与方案探究》等。(2)图文演示文稿类。包含给辅导员培训用的宣讲PPT、给少先队员介绍用的各类动画小视频、示范课件。
(二)特色性课题
其他和少先队工作相关的研究。
研究要点: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广西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贵港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少先队工作相关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大胆解放思想,探索与研究新时代的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少先队的社会化发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研究成果要求:(1)文本类。包含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专著、教材、政策性文件、制度性文件等。(2)图文演示文稿类。包含给辅导员培训用的宣讲PPT、给少先队员介绍用的各类动画小视频、示范课件。
以上研究成果要求均包含文本类和图文演示文稿类两种类型,所有获批立项的课题都要按照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其中,文本类研究成果需以包括但不限于专著、教材、政策性文件、制度性文件等形式体现。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典型经验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典型经验不少于1篇;所有获批立项的课题在结题时须提交1份不少于5000字的应用价值高和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报告。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注明“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五、课题管理
(一)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少先队文件要求,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
(二)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的具体时间视课题进展情况而定,初定中期评估在2023年7月,结题在2024年3月。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不得延期电视剧,且结合工作实践进行研究,制定的细则要在所在学校或地区试点。
(三)课题试行分类别评审,由市少工委统筹组织安排。按照资格审查—会议集中初评—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贵港市少工委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对资助经费的课题拨付课题经费。经费支持课题分两次拨付经费,第一次课题立项时拨付资助金额的50%,第二次在课题研究结束并审核通过后拨付剩余的50%。
(四)课题研究成果归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与课题组共同所有。
(五)上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研究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经批准延期结题,最长不超过1年,不符合结题条件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本单位作限报(取消)专项课题申请处理。
六、报送要求
(一)课题申报材料包括《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两份)、《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签字除外)、A4纸双面印制。
(二)此次申报由各县(市、区)少工委负责收集汇总辖区申报课题相关材料,市直有关单位由市少工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课题相关材料。《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团市委邮箱,盖章纸质版寄送至贵港市少工委办公室。《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以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姓名进行命名。有关课题材料请自行留底,以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以寄送申报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注意把握报送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A区532办公室;邮编:537100;联系人:韦晓雄、张玉单;电话:0775—4563175;电子邮箱:gg4563175@163.com。
附件:1.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 ? ? ? ? ? 2.2022年度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教育局
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
申请评审书
课题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单位(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教育局
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
课题负责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贵港市少先队专项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有权使用《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在成果署名时实事求是,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图虚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课题管理规定。遵守《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评审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课题(包括: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形式、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和完成时间等)若有变更,必须向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贵港市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课题信息应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申请结项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账。
11.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课题并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12.成果达到约定要求。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少先队贵港市工作委员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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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请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报送原件一式 2 份,A4 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封面左上方代码框课题负责人不填,其他栏目由课题负责人用中文填写。课题负责人签章处,不得使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四、第九点科研主管部门指本校科研处或所在县(市、区)教研室,少工委指所在县(市、区)少工委,市直学校到市教育团工委,按顺序盖章。
五、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联系各县(市、区)教研室或市少工委办公室咨询。
六、专项课题明确研究主题范围,课题负责人资格审查参照申报通知执行,原则上申报通知中未提及事项即不作要求。
课题申请评审表
一、基本情况
二、课题组成员
三、选题依据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五、创新点及预期成果
六、时间和条件保障
七、探索实践学校基本情况
八、经费预算(万元)
九、所在单位团委、科研主管部门、少工委意见
十、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