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公租房补贴及各类租房补贴

  大家好!我是老张,一名努力工作的保障房从业者。今天和大家分享北京市公租房补贴及各类租房补贴办理流程及要求,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公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补贴标准

  1.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2.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3.分档补贴比例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补贴比例

  租金补贴建筑 面积上限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95%

  60平方米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90%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

  70%

  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

  50%

  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

  25%

  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

  10%

  发放流程

  (一)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

  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四)发放租金补贴

  1、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2、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3、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市场租房补贴: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门槛,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补贴每月3500元。

  一、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标准是多少?

  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收入按人均月收入计算,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不高于4200元。

  二、家庭收入都包含哪些?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

  家庭收入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即家庭每年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和各种社会保障费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所获得的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经营性收入、退休金、养老金、支取公积金、失业保险金、赡养费、抚养费等。换句话说,这里指的收入就是家庭的所有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保缴费之后的收入,每月支取的公积金也算在收入范围内。

  三、除了收入,还有其他申请条件吗?

  有。申请家庭还须符合住房和资产条件。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资产条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有所不同,即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家庭资产包括:现金、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银行储蓄、商业保险、公积金余额;房产、车辆等贵重财产及价值。

  四、申请通过后,家庭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等相关,分六档进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单位:元/月

  

  五、家庭是朝阳区户籍,共2口人,人均月收入2800元,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后,如家庭人均月收入2800元,应属于补贴对象中的第四档,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600元市场租房补贴。

  六、家庭是延庆区户籍,共3口人,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证,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家庭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核验家庭月收入,可直接按补贴对象中的第二档认定。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800元市场租房补贴。

  七、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是什么关系?家庭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是2500元/月,但承租的房屋租金为3000元/月,补贴能否按照房屋月租金3000元/月发放?

  不能,按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2500元/月发放。按政策规定,租赁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简单来讲,即最终发放的市场租房补贴为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月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以上述家庭为例,如该家庭承租的房屋租金为2000元/月,则最终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

  八、为什么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租房补贴标准低于其他区?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考虑到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房屋市场租金水平与其他区相比较低,故按全市补贴标准的60%确定。

  九、哪些家庭可申请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大病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

  十、家庭成员中既有重残人员,又有大病人员,同时也均是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可提高几档补贴?

  不可重复提档,只能提高一档补贴标准,且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

  十一、特殊困难家庭如何确定?需提供什么资料?

  1.重残人员范围包括: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申请家庭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大病范围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心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申请家庭需提供北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 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此类家庭为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时须提供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发的相应凭证。

  十二、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去哪里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表》。

  十三、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审核程序,为“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地和居住地社区公示家庭情况。区级复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政府网站对符合条件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市级备案,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对街道(乡镇)、区审核通过的家庭情况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获得市场租房补贴市级备案资格。

  十四、申请之后,家庭在哪里能查到申请是否通过?

  申请通过之后,家庭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中的“住房保障”—“查询服务”—“资格备案结果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同时,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向申请通过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

  十五、家庭获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租到房?补贴资格有效期是多久?是否申请一次长期有效?

  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超过6个月未落实租赁住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家庭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每满12个月时,应提前1个月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变动情况。家庭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满12个月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按规定作出保持原补贴资格、变更补贴资格、终止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决定。

  十六、家庭租赁房屋有什么要求?是否可以承租平房?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承租房源在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租赁平房的,出租人同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十七、我承租了一套河北燕郊的房屋,是否可以获得市场租房补贴?

  不可以。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要求申请家庭需承租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

  十八、家庭承租房屋后,是否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合同有什么要求?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保护申请家庭合法权益,建议申请家庭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中“政务服务”—“下载中心”—“房屋管理”中下载。

  十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去哪里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具体程序是什么?

  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经街道初审、区级复审无误后,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二十、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

  二十一、申请家庭需准备银行卡吗?市场租房补贴代发银行都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提前准备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各区有专属指定代发银行,家庭还应咨询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十二、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时间如何计算?家庭于8月2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8月28日在街道做了补贴领取手续,但9月10日区级复审才通过,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吗?

  不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申请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即补贴起始发放月份只与申请家庭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补贴领取手续的时间有关,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的时间无关。上述家庭的补贴起始发放月份依然为9月。

  二十三、市场租房补贴合同到期,家庭未进行续签的,市场租房补贴如何处理?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于租赁合同到期次月起停发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按规定重新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额度延续发放。

  二十四、家庭在通知出台前已经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了,通知实施后是否可以按照新标准享受补贴?如何办理补贴变更手续?

  可以,家庭可依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变更。通知实施前已经享受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照原来标准发放,待年度动态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二十五、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后,还需要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吗?

  除符合条件的东城区、西城区申请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房屋的家庭外,其他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资格变更后,如房屋租赁合同无变化(包括地址、租金、租期等),无需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系统自动联动,自补贴变更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新标准发放补贴。

  特别注意,市场租房补贴是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确定,如房屋租金低于变更后核定的补贴标准,则按房屋租金标准发放。

  二十六、公租房轮候家庭可以申领市场租房补贴吗?

  目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中,2人及以上户家庭收入均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条件。已备案公租房家庭在轮候期间,经审核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二十七、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可以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吗?

  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和公租房保障。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承租公租房期间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办理完毕补贴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按照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二十八、对于不如实申报家庭信息,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有何惩罚措施?

  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家庭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家庭不良信用档案,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及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十九、通知中对于核心区家庭,有何优惠?

  符合条件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屋,且房屋租赁合同依北京市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家庭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家庭补贴标准将调回原补贴标准。

  三十、为什么给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提高补贴?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核心区人口疏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此次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调整,鼓励东城区、西城区符合市场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在城六区以外租房并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办理租赁备案,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三十一、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后是否还可以提高两档补贴标准?

  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在核定补贴标准时即已提高一档补贴,之后租赁房屋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再提高两档补贴,累计可提高三档市场租房补贴。但提高后的补贴不得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

  三十二、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但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否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只有办理了租赁备案的,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三十三、通知实施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想通过办理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提高两档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新标准办理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租赁备案登记编号,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自补贴领取登记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档次发放补贴。如果家庭只办理了补贴资格变更,自补贴资格变更审核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标准发放补贴,不能在此基础上提档。

  三十四、家庭是东城区户籍,目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已办理了城六区以外房屋的租赁备案,但没有进行资格变更,可否在旧档次的基础上提高两档?

  不可以。提高两档补贴仅针对新资格有效,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只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变更,办理完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且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后,才能提高两档补贴。

  三十五、房屋租赁合同备手续去哪里办理?

  具体途径有以下几种:

  1、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目前便民服务点有链家、我爱我家、麦田、金城阜业、金色时光、家福景明6家经纪机构的部分门店可为自行成交的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备案服务。可登陆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www.breaa.cn)资料下载里或者“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查看便民服务点门店地址和联系方式(服务点信息协会会根据服务点变化定期更新)

  2、承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以“X”开头的,可在北京市房屋中介行业协会网站https://zulin.breaa.cn/进行在线备案,具体流程按照网址指引进行。

  3、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成交的,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三十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三十七、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结果是什么样子的?如何查询?

  备案结果将显示两种提示:一是已备案,房源核验通过;二是已备案,房源核验异常。

  备案完成后,当事人可登陆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查询服务”栏目的“住房租赁备案查询”进行查询,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index.shtml。查询人输入出租人或承租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租赁备案号等信息进行查询。为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查询过程中,请按要求选择和填写相关信息,经验证查询人员身份及手机号码与备案信息一致后,方会显示查询结果。特别提示,租赁备案编号必须输入完整的备案编号,不能只输入数字。

  备案系统查询约有半个工作日延时。申请人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时,应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编号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通过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直接获取相关租赁信息。房源核验异常的,系统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三十八、租赁备案业务的咨询电话是多少?备案结果提示“房源核验异常”,怎么办?

  答: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是65883200。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由房屋租赁平台比对规自委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房源核验。目前只能针对X京的房本/不动产权证进行实时核验,且X京的字母“X”必须大写,其他类房本(如非X京的老房本、拆迁安置协议等)暂不能实时核验通过。

  房源核验异常的,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联系房屋所有权人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ghzrzyw.beijing.gov.cn/办理存量房补录业务,或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现场房产信息补录。

  (二)补录成功后,由承租人或出租人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预约办理备案信息复核。复核时间:工作日09:00--17:00;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预约电话:658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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