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童遥指的杏花村在山西?安徽第一个不服,还曾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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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唐人杜牧名下这首《清明》可谓妇孺皆知,但少有人知的是,牧童遥指的杏花村位于何处,众说纷纭,迄无定论,甚至曾引发安徽省贵池县与山西省汾阳市对簿公堂。

  

  见于记载和现今存在的杏花村不下数十处,综合历史依据、现实情况,最具竞争力的确属贵池杏花村和汾阳杏花村。

  《江南通志》记载,杏花村位于池州(今安徽省贵池县)“城西里许”,村中原有“黄公酒垆”,并留下一口酿酒用的古井。杜牧从唐武宗会昌四年(844年)起,做了两年池州刺史。在此期间,他寄情山水,以文会友,留下不少诗篇。当年的池州城外,如果真有个产名酒的杏花村,杜牧去过也不稀奇。问题是,此杏花村不见于唐宋文人著作,直到明清时期才出现在《江南通志》等各种地方志上,不排除是《清明》脍炙人口后才附会给池州的可能。

  1984年,贵池县意识到这一旅游资源的重要性,要求“制定整建杏花村风景区的总体规划”,要“尽快地把‘黄公广润玉泉’井碑、杏花村六角亭、《清明》诗碑、杜公祠、杏花酒肆坊等建筑物整建恢复起来”。如今池州杏花村已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池州杏花村。图片来源: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公众号

  汾州(今山西省汾阳市)早在南北朝时就产一种名为“汾清”的酒,唐朝时又有“乾和”酒,有着较长的酿酒史。杜牧清明节路过汾州,在牧童指引下到杏花村喝上一碗好酒,写下一首好诗,不失为一段佳话。可惜的是,杜牧去没去过山西,同样是一桩悬案。史学名家缪钺编纂《杜牧年谱》,逐年梳理了杜牧一生行止,认为他连山西都没有去过,更不用说汾州了。著名唐史学者杜文玉则依据《并州道中》、《边上闻胡笳三首》等诗判断,杜牧曾到山西附近长城考察,一来一往至少两次途经汾州。

  不论考据结果如何,在山西,尤其在汾酒生产者看来,杜牧《清明》吟的必须是汾酒,杏花村只能在汾州。《杏花村里酒如泉:山西汾酒史话》、《汾酒源流》等书,都竭力论证杜牧是在汾州杏花村写下了《清明》。他们认为,“只有产名酒的杏花村才能把灵魂赋予这首诗,只有山西杏花村千年的酿酒习俗、闻名的美酒佳酿,才当得起是牧童遥指、诗人销魂的美妙去处。”汾酒文化旅游景区也已被评为国家AAAA级。

  

  汾酒文化旅游景区。图片来源:汾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2001年,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向国家申请“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注册。早在1957年就注册了“杏花村”商标的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此事后极为不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异议。于是,两家公司分别代表安徽省贵池县、山西省汾阳市,开启了对“杏花村”的争夺战。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最终裁定,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保有在白酒领域对“杏花村”品牌的使用,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则获准在旅游方面使用“杏花村”品牌。

  安徽贵池与山西汾阳之外,第三种常见说法是,杏花村位于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苏轼曾任徐州知州,写过“我是朱陈旧使君,劝耕曾入杏花村”,其中朱陈村、杏花村可确认在丰县。杜牧曾数次途经宋州(今河南省商丘市),完全有可能到过丰县。可惜那里早已没有了杏花村,《丰县志》载“杏花村,今叫张杏行,在华山镇境内”,且缺乏酿酒传统。

  江苏省还有一处杏花村,在今南京市建邺区,不过清人即否定了这里与杜牧的关联。金鳌《金陵特征录》说,“杏花村,明嘉靖间以杏花名,与杜牧诗无涉。”

  湖北省的杏花村在麻城市,有人认为杜牧任黄州刺史时,办公地点在今黄冈市黄州区,与麻城相距不远,可能去过那里的杏花村。

  

  无论在学术、法律,还是旅游层面论证杏花村的位置,都是以杜牧的行止为依据,但要是杜牧压根没写过什么《清明》呢?

  杜牧最早的作品集为《樊川文集》,编者为其外甥裴延翰,其中未收录《清明》。北宋人搜罗杜牧遗诗编成《樊川外集》、《樊川别集》等,还是不见《清明》。直到南宋时期,从不署作者的类书《锦绣万花谷》和署名刘克庄编纂的《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里,人们才第一次看到挂于杜牧名下的《清明》。这意味着它很可能是一首宋诗,而非唐诗。《全唐诗》收录诗作近5万首,其内不少属于误收,即便如此,也还是找不到《清明》的影子。

  还有人从诗的韵律、意境等方面质疑杜牧是《清明》的作者。缪钺指出,“文字韵与魂字韵不能通押”,《清明》中属文韵的“纷”,不能与属魂韵的“村”、“魂”押韵,杜牧作为诗文大家,不会犯此错误。文伯伦认为,杜牧诗风“豪而艳,宕而丽”,《清明》读来虽然朗朗上口,但用词平淡、回味不足,恐非出自杜牧之手。

  杜牧行书《张好好诗》卷,杜牧的仅存墨迹。建议横屏观看。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

  

  既然连《清明》的作者都无法确定,那要准确找到杏花村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其实所谓杏花村,很可能只是一个开满杏花的村子,或者一种意向。学者纪永贵仔细搜寻唐宋诗词,发现除《清明》外,唐人至少3次、宋人至少21次提及“杏花村”。经仔细分析,都如温庭筠《与友人别》中“晚风杨叶社,寒食杏花村”,或朱熹《青玉案》中“杨柳堤边,杏花村里,醉了重相请”一样,所说“杏花村”全部为虚指,并非真实存在。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点评道,杜牧杏花村“盖泛言风景之词,犹之杨柳岸、芦荻洲耳。必指一村以实之,则活句反而滞相矣。”意思是说,如果非要把“杏花村”理解为某一个具体的村子,反而使这首诗失去了想象空间。

  

  朱碧莲选注《杜牧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缪钺《杜牧年谱》,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

  陈尚君《唐诗求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

  程杰、纪永贵、丁小兵《中国杏花审美文化研究》,巴蜀书社2015年

  王文清《汾酒源流》,山西经济出版社2020年

  缪钺《关于杜牧<清明>诗的两个问题》,《文史知识》1983年第12期

  杜文玉《论杏花村与杏花村诗》,《晋阳学刊》2018年第5期

  朱易安《<清明>诗是杜牧作的吗?》,《河北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

  汴东波《<清明>是杜牧所作吗?》,《文史知识》2006年第4期

  文伯伦《<清明>诗非杜牧所作略说》,《文史杂志》1995年第1期

  马全斗《为君一说“杏花村”》,载《南窗杂考》,山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

  撰文| 杨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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