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抢人”!落户政策拟再放宽!

  人才引进的年龄放宽,

  男性由现行的 50 周岁放宽到55 周岁,

  女性保持现行的 45 周岁不变;

  直接核准引进人员的学历条件放宽到

  "中专(中技)以上学历",

  技能条件放宽到 "初级(五级)以上";

  先落户后就业人员(无须在本市就业和参保)

  拟放宽至

  "毕业十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

  关于人才引进,

  珠海拟出台新实施办法!

  8 月 25 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珠海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才引进条件、

  业务受理及办理程序将怎样规定?

  一起来了解!

  人才引进条件

  申请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与本市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享受正常薪资待遇且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年龄在18 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5 周岁以下和45 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

  直接核准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一)中专(中技)以上学历人员;

  (二)初级(五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国家技能等级)人员;

  (三)本市重点用人单位员工;

  (四)获得本市或经本市推荐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先落户后就业人员,应为毕业十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受第五条第一款限制,直接向公安户政部门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业务骨干引进人员,应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但确属于用人单位发展急需的紧缺人员,在我市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或具有较强业务专长,具有较高管理水平或特殊技能,对用人单位贡献突出,工资收入超过单位员工平均薪酬水平。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区经办机构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每月通过会议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决定。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香洲区、高新区引进的中专(中技)、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重点用人单位人员,需在申请单位连续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 个月以上。

  入选珠海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等放宽至法定劳动年龄内,顶尖人才不限年龄。

  人才引进条件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编制发布。

  重点用人单位名录由各部门、各区制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后施行。

  业务受理及办理程序

  国家、省驻珠海企业、市属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引进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的人才引进申请,由其证照登记住所所在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其中,涉军人员经本市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申请人才引进。

  在审核过程中对申报信息、材料等存疑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请人(单位)开展安全、信用调查,涉及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配合调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对该申请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处理。

  人才直接核准引进实行即申即受理,预审环节中,具备条件 " 秒办 " 的全部实行 " 秒办 ",不具备 " 秒办 " 条件的,5 个工作日完成预审。预审通过后,1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情况特殊的可延长10 个工作日;先落户后就业办理时限为1 个工作日;业务骨干引进办理时限最长30 个工作日。

  申请人自通过之日起获得180 天内有效的准入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数据共享给公安户政部门。申请人可依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户籍迁移或档案接收等事项。

  据了解,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

  可查看《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并提交意见建议。

  来源:珠海政府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