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修课: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及出行提示

  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

  一直深受社会关注

  近年来

  涉及学生交通事故频发

  特别是上下学、假期期间

  学生的安全出行

  更是牵动着大家的心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孩子安全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最牵挂的事,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孩子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保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典型事故案例:

  骑车横穿马路撞车受伤

  9岁男孩骑自行车横穿道路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本人受伤及两车受损。

  该起事故中,因当事人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且忽然横穿道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由监护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儿童“鬼探头”被撞致骨折

  甘某(4岁半)突然横穿道路,撞到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左侧车轮位置,造成甘某右手骨折。

  该起事故中,因甘某的监护人未尽到看护义务,导致甘某独自在道路上多次穿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负全部责任。

  双手离把骑车腾空摔伤

  黄某(中学生)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将双手放入了上衣口袋,撒把骑车,耽误反应,径直撞上前方小车,该学生腾空摔倒在地受伤的交通事故。最终,警方判定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安全无小事

  别把教训当故事

  未成年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对道路状况的判断能力不足,希望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安全教育,始终将安全放置第一位。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请您协助并引导孩子做好以下事项:

  1、教育孩子步行时走人行道,注意交通信号,横穿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嬉戏、打闹,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

  

  2、过十字路口或者横穿马路时,应走就近的斑马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可猛跑。

  

  3、家长接送学生时,务必在学校指定的接送地点,并将车辆有序停放,接送学生后尽快离开,不要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家长和学生都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4、在驾车外出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5、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不拥挤、抢座、打闹,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6、教育孩子不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7、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提倡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8、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临时停车上下学生时不得占压公交车道、公交站点、消防通道、人行横道、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10、如发现有使用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章现象的车辆接送学生,希望您能及时向交警、交通等部门举报。

  

  请广大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与学生一起积极抵制交通陋习,做孩子交通安全的“引路人”!

  文章来源:校园安全云服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