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竹溪县公开招聘52名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至8月1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二)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须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还应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申请表》。笔试考务费100元,面试考务费50元。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竹溪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笔试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竹溪县实验中学。

  3.有关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才可以开考(特殊教育教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达不到3:1的,可适当放宽比例)。若报名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按规定削减招聘计划数,并另行发布公告。

  4.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特殊教育教师面试入围人选与招聘岗位数不足2:1的,可根据岗位数量,经考察后决定是否录用)。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幼儿教师招聘面试以基本功展示为主,面试基本功展示采取2+1的方式进行(2项必备项目+1项自选项目),其中,考生必须进行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弹唱曲目现场抽取)和儿童舞蹈表演(自选)两项必备基本功展示,并选择儿童简笔画、儿童美术制作、儿童趣味故事之一项目(自选)展示,专业展示时限10分钟;特殊教育专业面试方式以无学生上课为主(聋哑教师可使用手语),上课课题由评委组确定,考生备课时限45分钟,上课时限10分钟;会计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考题面试。

  3.面试方式: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和8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场监督、计时计分、候考监督、考场引导)。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

  4.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7:00至下午6:00;面试地点:竹溪县实验中学。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记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教育信息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