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吃人井”悲剧何时休?

  原标题:【公共安全】“吃人井”悲剧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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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岁男童掉入无盖窨井 30多个小时搜救未果。

  11月6日,河北蠡县6岁男童赵梓聪在陪父亲去地里收白菜时不慎坠入枯井,在经过几天的营救过程后,也未能挽回他的生命。

  目前,在我国废弃枯井很多很多,类型也很多很多。在农田里,有废弃的灌溉枯井;在工地上,有废弃的打桩枯井;在道路上,有废弃的线路枯井。由于已经成了没用的东西,也就无人管理了,无人管理的枯井就隐藏着安全隐患。

  每一次“枯井吃人”的时候,都会动用很多社会资源进行救助。有的人是幸运的,能够安全脱身;有的人是不幸的,留给家人的是泪水涟涟。幸运者会在感叹幸运的同时不去计较;不幸者的家人,能够表达的只是气愤,最终的结果也只是自认倒霉,认为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每一个人都忽视了追责,都以为这只是天灾。其实“吃人的枯井”并非天灾而是人祸。必须要让各类枯井的管理部门承担责任,不但要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更要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保定男童坠入枯井救援现场。

  坠井不是偶然事件

  又是孩童坠井事件!近年来,孩童坠井事件源源不绝,如果全国有一个伤亡统计数字,那一定令人震惊。随便在百度上输入“幼儿坠井”搜索,居然可搜索到十多万条信息,而每条信息背后,大多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大多是父母掌上的一颗明珠,甚至是一家几代生存的寄托和希望。如此雷同的悲剧一次次冷酷无情的相继发生,就像这一次,赵梓聪不幸走了,有谁敢肯定说这是最后一次?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意外坠井事件至少有91起。今年以来,全国至少发生25起意外坠井事件。在2015年,这一数字为19起。2014年,至少发生33起。

  从这91起坠井事件发生地域上来看,近半数发生在河南、江苏、山东等五地。其中,河南发生11起,占比最高,为12.1%。江苏、山东、陕西和河北分别发生10起、9起、8起和5起,这5个省加起来共发生43起,占了接近半数。

  值得注意的是,91名坠井者中,除了5人年龄不详,另外86人,年龄在15岁以下的有51人,占比56%。其中5岁及以下儿童有29人,占比近三成。

  统计显示,近四成坠井者在事发时独自一人。15岁以下儿童中,事发时没有家长看护的比例为51%。从“吸人井”的类型看,水井、窨井坠井事件发生次数较多,其中水井最多有33起,且大多为自家和村中的日常用井,窨井、灌溉机井排名第二、三,共发生过40起事故。此外,有54起在事故发生时正处于使用状态,24口处于废弃状态,另有13起坠井事件报道中未做说明。另外,在91起坠井事件中,有35人死亡,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38%。71%的“吸人井”没有井盖,另有26起事件是因井盖松动或施工后未盖井盖导致事故发生。从事件发生月份分布来看,7、8月份(暑假期间)发生坠井事件最多,占比达四分之一。

  

  枯井已经废弃,但井上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

  危险井存在的根源

  在农村有一种井是为了农田灌溉,不久前,赵梓聪的离开就是农田灌溉废弃的枯井。在我国,尤其是缺水的华北地区造成的,因为整个土地呈现漏斗状,基本上地表水很少,农田灌溉必须靠打井维持水源。起初都是农民自己出钱打井,后来为了改善中低产田,政府开始给予相应的补贴。井的需求超过供给,打井就是为了让农田从没有水灌溉,变成有水灌溉。比如打了一口井深50米,可能用两三年,井就没水了,只能越打越深。如果要打口一二百米深的井,需要的费用就越高。井打得越深,补贴也会越高。

  另外村里边原来井比较浅,后来有了补贴,就会打一口更深的井,原来的浅井可能就没水了,这些没水的井就变成枯井。甚至有些地方,村里面打的一些井基本上没有用过。没用的原因可能是没有配套措施:井必须要有电,如果没有电,井打得好好的就废弃了。有的井打了几年,一直没用,这样的也不少。而这些废弃的井和没有用过的井,如果要回填,在填井过程中需要的水泥、石子、土壤、机动车运输等,都要不少费用。如果让农民在用完井之后去承担这一部分费用,没有人愿意。一般井废弃之后,就留在那里,不会有人管。

  而在城市,窨井盖种类繁多,涉及到排水、供水、热力、联通、移动、电力等十多个部门,甚至还有一些没有标明身份的窨井盖。井盖“坑”车、“坑”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井盖丢失、破损之后长时间无人管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原本是为市民正常生活服务的井盖,却带来了安全隐患,丢失后留下的“陷阱”直接危及百姓的出行安全。其主要原因为铸铁井盖频被盗(井盖频被盗,这是由于少部分人道德冷漠,为了谋取不法之财),水泥井盖不承重。

  

  环卫工人检查窨井盖的质量问题。

  如何加强管制与追责机制

  孩童坠井事件在各地接连发生,而每次事件发生后都是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全力救援,随后便是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这样那样的“得力措施”,但隐患依然很多,没能从根本上消除。在城市,无盖窨井张着“血盆大口”,长时间找不到责任单位;在乡村,废弃的枯井、水井也随时会吞噬人们的生命……而对这些潜在的危险,平时很少有人问津,孩童坠井事件发生之后更是少有人出来主动负责。由此可以说,孩童坠井事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今天不发生,谁能保证明天不发生?今天的孩童不幸坠入也许能够获救,但谁能保证每次孩童坠井后都能获救?

  如果说媒体曾经曝光的“纸片井盖”“竹签井盖”是“妖孽”的话,那些城市无盖的窨井和乡村废弃的水井则可谓是“恶魔”,它随时可以吞噬人们的生命。可以肯定,刚刚发生孩童坠井事件的这口井势必很快会被相关部门填死或设置警示牌,但各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更应该由此反思,除对孩子们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外,更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们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从根本上避免孩童坠井事件的再度发生。

  对城市来说,窨井的分属部门较多,供电的、通信的、热力的、居民供水的、城市排污的,等等。但无论分属哪个部门,都应该强化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巡查,发现破损的、遗失的要及时更换补加,要知道窨井管理的好坏直接关联着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直接体现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智慧与担当;对乡镇和农村来说,乡镇政府要把农村深水井纳入政府行政管理,明确各行政村水井管理的主体及责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废弃井进行强制性填埋,对在用水井要提高井口高度,并在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记,以减少孩童坠井事件的发生。同时,对农村根据生产生活需要新开凿的水井,要扩大井口,同样在附近设置安全标记,并在井沿设置攀爬扶手,便于意外发生时救援人员上下。

  面对事故频发的现实,没有哪一个地方有资格可以成为自信的旁观者,说到底,付出的生命代价无以复加,困扰已久的“吃人井”理当终结。是到了该“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的时候了。也就是说,到底还有多少枯井正张开着血盆大口,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再制造一起生命悲剧?这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退一步说,即便可以既往不咎,但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下不为例。

  

  环卫工为雨污水窨井加防护网,采用的是高强度聚乙烯材质。

  本文选自《凤凰品城市》2016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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