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 8105个汉字领到“身份证”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电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通用规范汉字表》日前公布,收录其中的8105个汉字成为中国拥有首批“身份证”的方块字。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多项汉字规范,然而近年来,这些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社会通用层面字量需要尽快扩充,常用字需要重新遴选,网络用字亟待规范,汉语走向世界也需要标准。

  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将8105个字分为三级,其中一级字表为常用字级,收字3500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此外还有两个附表,分别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

  据了解,研制工作历时10年,先后修改90余稿。召开各种研讨会120余次,海内外专家、学者4000多人次参与讨论。

  中国社科学院文史哲学部主任江蓝生强调,汉字是中国文化的基石,通过《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发布,应当倡导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认识规范汉字,通过汉字更好地传播中华文化。

  据悉,今后《通用规范汉字表》还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