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9省份明确抗原检测最高限价

  3月28日,北京、贵州两地明确新冠抗原检测最高限价,并宣布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消息,自3月25日起,北京市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列为甲类项目,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报销,协同推进价格、挂网、采购、支付等各项相关工作。

  北京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抗原检测试剂采购工作。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采取零差率销售,最高指导价格不超过当前各省的最低中选价格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最高指导价格为7.87元/人份。抗原检测服务最高指导价格为3.5元/次,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11.37元/次。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北京、贵州、海南、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等19省份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抗原检测最高限价。

  在之前公布限价的省份中,湖南最高限价最低,要求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2元/人次;其次为天津,明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5元/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最高不超过9元/份,即检测总费用不超过14元/人次;其余省份均要求总费用不得超过15元/人次。

  此前国家医保局发文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相比于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不需要专业的机器和专门的场所,较短时间就可以出结果。据专家介绍,我国已经批准的抗原检测试剂的敏感性在75%—98%,特异性是95%—99%之间,也就是说,存在一定比例假阳性和假阴性的可能。所以,目前抗原检测不能取代核酸检测作为确诊的“金标准”。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