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主要内容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学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历史片的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特长和学习兴趣等。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学生的想象力、创新意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践体验经历,创新与实践活动成果/作品等。
结合该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内容如下:
(1)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参与的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活动等情况。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高中前五个学期基础型课程成绩的情况。
(3)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依据学习经历和获得与科创相关的研究性成果和奖励(证书)等情况。
(4)参与学生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获得比赛奖励及证书等情况。
★使用范围与使用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春季考试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春季考试招生录取重要参考依据,根据该校春季招生专业的特点,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的使用
该校在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中,在录取环节遇到同分现象和专业调剂录取时,将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内容,如:社会责任、科技创新能力、兴趣爱好,学科特长等,进行专业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
该校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在专业录取环节遇到同分现象和专业调剂录取时,将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内容,如:社会责任、科技创新能力、兴趣爱好,学科特长等,进行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