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门发文全面规范非学科校外培训

  中国商报(记者 李远方)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凸显,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权益。

  图为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舞蹈基本功。(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以来,在全国各地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学科类培训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在此基础上,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快解决非学科类培训出现的问题,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意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

  业内人士表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教育培训,对于满足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提升综合素质具有促进作用。意见着力统筹各方力量,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意见强调,各地要明确非学科类培训主管部门、设置标准和准入流程。各省(区、市)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明确相应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相应类别线上和线下培训机构的基本设置标准,明确底线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非学科类机构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同时,要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推进“互联网+监管”,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推进行业自律,引导机构规范运行。

  多地监管政策密集出台

  自去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通过对校外培训的有效治理,教培市场大幅降温,全社会支持和认可“双减”改革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而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大缩减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成为监管工作的重点。

  “个别地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近半数是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而来,这就难免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有些很难达到新的标准要求。”河北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刘殿波表示,随着“双减”政策的深入落实,个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减”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双减”工作的满意度。尽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正当其时。

  截至目前,湖南、天津、河北、山西、陕西、重庆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了体育、文化艺术和科学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培训场地、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监管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为规范治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政策遵循,推动形成了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监管的规范治理模式。

  刘殿波表示,各地只有尽快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将规范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校外培训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市场监管、体育、文化、科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管共治机制,才能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公益性属性和补充性教育功能,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形成校内校外协同减负、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

  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意见确定了与“双减”工作进度基本一致的非学科类培训治理目标:力争到2023年6月底,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双减”三年任务交账时,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意见明确,做好非学科类培训规范治理的配套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补充,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各方面社会资源,积极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等参与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弱化选拔功能,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据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各地中考安排了体育、艺术等科目,旨在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非为了竞争选拔。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大力宣传曲解,制造焦虑,使学生家长被迫裹挟其中,被动参加校外培训并增加负担。为此,意见从根源问题上着手,要求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坚决杜绝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进行部署,抓好落地,要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要点

  《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强调,要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

  ●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符合培训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

  ●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欧美动漫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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