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夷陵02 (152147): 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总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4:31:07 中财网

  原标题:PR夷陵02 : 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债券代码: 127615.SH/1780272.IB 债券简称: PR夷陵01/17夷陵经发债01 债券代码: 114326.SZ 债券简称: 18夷陵01

  债券代码: 152147.SH/1980092.IB 债券简称: PR夷陵02/19夷陵经发债01 债券代码: 1980355.IB 债券简称: 19夷陵大保护绿色NPB

  债券代码: 152718.SH/2080416.IB 债券简称: 20夷陵01/20夷陵经发债 债券代码: 177590.SH 债券简称: 21夷陵01

  债券代码: 178713.SH 债券简称: 21夷陵02

  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欧美综艺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董事、监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具体人员变动详见下表所示:

  职位变动前变动后董事马远镈(离任、董事长)、 李艳高林红(新增、董事长)、李亚男(新 增)、李艳监事闵远吉(离任)、李致学、 任宜斌、陈玥、郑小燕李鑫(新增)、李致学、任宜斌、陈 玥、郑小燕总经理马远镈(离任)高林红(新增)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1、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

  长、副董事长由夷陵区国资局委派。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以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经股东会决议,也

  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夷国资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11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知》(夷国资发【2022】3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3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因此,根据《公司章程》、夷国资发【2022】11号文及夷国资发

  【2022】3号文规定,高林红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马远镈不再担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知》(夷国资发【2022】3号):“李亚男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3号文规定,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3、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马远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夷国资发【2022】7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7号文”):“李鑫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闵远吉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7号文规定,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

  席。

  三、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期开始于2022年

  12月,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李亚男为新任董事,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

  以连任。

  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

  选可以连任。

  上述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的情形,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新任人员简历情况

  1、高林红,男,197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发行人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历任夷陵区黄花城环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夷陵区三斗坪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所所长;夷陵区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副科长、科长;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李亚男,女,1980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湖北夷

  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夷陵区邓村乡党委宣传委员、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夷陵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夷陵区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台长;夷陵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李鑫,男,1980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夷陵区审

  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历任远安县教育局团委书记、教育股副股长、团县委常委;远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副科长,举报中心副主任;远安县荷花镇党委组织委员;远安县嫘祖镇党委组织委员;远安县茅坪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远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夷陵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五、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均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妥当履行了公司治理相关的内部决议程序。

  截至本文件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等手续。

  六、影响分析

  上述变动事宜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

  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已发行债券的到期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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