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难以在农村推行,到底难在哪了?

  农村全部免征农业税和取消“两工”后,农村有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情,需要靠 “一事一议”向农民筹资、酬劳的办法来解决。因此“一事一议”作为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自治的重要措施,在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各地的情况看,“一事一议”的效果普遍不好,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那么,“一事一议”难以在农村推行,到底难在哪了呢?笔者了解到,农村“一事一议”难以实施,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有认识上的偏差,也有政策误导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部分乡村干部存在畏难思想,不愿意搞“一事一议”。税费改革后,一直习惯于催种、催收、催管的乡村干部心理落差大,情绪消极,积极性不高,很多村干部觉得制约群众的手段没有了,组织群众搞“一事一议”思想难统一,行动难一致,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二是农民觉悟较低,公益意识差,不想搞“一事一议”。目前许多农村群众办自己的事情也不愿意“出血”,普遍存在对上边“等、靠、要”思想,使得许多议事会议连人都召集不起来,即使大多数村民同意表决了的事也不愿执行。

  三是农民承受能力确实有限。尽管财政有补贴奖励政策,但由于一部分农民收入不高,确实没有能力为一些必需生活品之外的消费买单。

  四是“一事一议”的项目和范围没有明确界定。目前还没有一个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哪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来办的,哪些应该是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来筹资筹劳兴办的。加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业的政策,都只有明确了农民应享有的权利,没有明确农民应尽的义务,或规定的不具体。虽然较普遍地建立了乡规民约,但缺乏法律约束力,这使得乡村干部在组织这项工作时缺少法律和政策依据,没有抓手。这项工作在实践中操作起来阻力很大.

  比如,乡村干部组织村民修一条本应自己出筹出劳修的村道,让农民议时,有的农民就说,现在种地国家都不要钱了,还给我们钱,修这条路的钱是不是国家也给了,让你们给花了?你们说让修我们就修啊?我们就听上边的。这是目前农民的普遍心理。如果能有文件或法规不仅明确“一事一议”的议事范围,更重要的是明确农民应尽的义务,干部组织“一事一议”时就有了抓手,减少了难度,群众也认帐。这可能是目前解决农村“一事一议”难的关键。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要解决农村“一事一议”难的问题,除了调动农村干部积极性,教育农民增强公益意识以外,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一事一议”的配套政策,从法律文件层面上使农民明白,在享有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关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酬劳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对于哪些属于公共财政建设范畴,哪些属于农民自建范畴给予明确界定,特别是农民应尽的义务规定清楚,比如建设和维修公用设施、维护生态环境、执行村屯建设规划、执行乡规民约等,逐条逐款加以明确。这样才能保证“一事一议”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才能使农村群众对乡村干部所倡导的议事项目充分信服,积极响应,“一事一议”这样好的制度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欢迎表达您的观点。

  

  全力抓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民生

  当前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众多,各说各理,确实太复杂了

  ————————————

  解读身边实事 洞察世间百态

  @小崔新视角 我们一起加油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