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地人事任免

  转自:中安在线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毕圣国、王良宜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毕圣国同志任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免去王良宜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23年4月16日

  关于李润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免去李润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23年4月4日

  滁州市

  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5月5日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国金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勇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长华、张燕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5月5日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长华、张燕两位同志请求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长华、张燕两位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六安市

  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石康生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

  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5月6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石康生提出了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石康生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陈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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